第二戶房貸成數是多少?央行信用管制最新規定與自備款缺口試算

第二戶房貸成數是多少?依中央銀行最新規定,自 2026 年 9 月 18 日起,名下已有 1 戶房貸的人再買房,最高可貸房屋鑑價或買賣價較低者的 7 成,而且不得有寬限期,全國一體適用。第二戶房貸是指借款人名下在聯徵中心已有 1 筆「購置不動產」房貸時,再申辦的購屋貸款;看的是房貸戶數,不是房子間數。第三戶以上、高價住宅與公司法人購屋仍是 3 成。下面整理各類對象的上限、歷次調整時間線,並用程式試算自備款與月付差距。

📌 重點先看

  • 第 2 戶(已有 1 戶房貸):最高 7 成、不得有寬限期,2026/9/18 起生效,不分地區(央行 2026/9/17 理監事會新聞稿)
  • 第 3 戶以上、高價住宅(臺北市 7,000 萬/新北市 6,000 萬/其他 4,000 萬元以上)、公司法人:3 成、無寬限期
  • 名下有房但沒房貸:不算第 2 戶,成數不受央行 7 成限制,但不得有寬限期;繼承來的房屋與房貸不計
  • 試算(假設房價 2,000 萬元):第二戶 7 成要自備 600 萬元,比假設核貸 8 成的第一戶多 200 萬元;月付從第一期起就是約 53,872 元
  • 真正換屋的人可和銀行切結:撥款後 18 個月內賣掉舊屋並清償舊房貸,就不受成數與寬限期限制

最後更新:2026/10/03(規定截至 2026/10/03,以央行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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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戶房貸成數是多少?各類對象的最高成數與寬限期

房貸成數的上限,來自中央銀行的「選擇性信用管制」:央行依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115/9/18 生效版),限制金融機構對特定對象、特定用途的不動產貸款最高能貸幾成、能不能有寬限期。寬限期是指貸款前幾年只繳利息、不還本金的期間;規定寫「不得有寬限期」,就是從第一期起本金和利息一起攤還。截至 2026/10/03,現行規定(2026 年 9 月 18 日生效版)如下:

借款人與貸款類型最高成數寬限期其他限制
自然人,名下沒有房屋(第一戶)央行未設上限,依銀行審核央行未限制—
自然人,名下有房屋但沒有房貸央行未設上限,依銀行審核不得有寬限期2024/9/20 起新增
自然人第 2 戶(名下已有 1 戶房貸)7 成不得有寬限期全國一體適用;不得另以修繕、周轉金等名目加貸
自然人第 3 戶以上(已有 2 戶以上房貸)3 成不得有寬限期同上
自然人購置高價住宅3 成不得有寬限期不論第幾戶;門檻:臺北市 7,000 萬、新北市 6,000 萬、其他地區 4,000 萬元以上
公司法人購置住宅3 成不得有寬限期不得另以修繕、周轉金等名目加貸
餘屋貸款(建商以新建餘屋為擔保)鑑價的 3 成—新建餘屋=屋齡 5 年內、仍維持第一次所有權登記
購地貸款(都市計畫住宅區、商業區土地)5 成,其中 1 成動工後才撥—要檢附具體興建計畫;2026/9/18 起刪除「切結限期動工」
工業區閒置土地抵押貸款鑑價的 4 成—已動工,或切結 1 年內動工興建開發者除外

幾個容易看漏的細節:

1. 成數的基準是「鑑價或買賣金額較低者」,不是成交價。銀行鑑價比成交價低時,可貸金額會跟著變少(下面有試算)。

2. 第 2 戶已經不分地區。2021 年 9 月 24 日到 2024 年 9 月 19 日之間,第 2 戶的限制只適用「特定地區」(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新竹縣、新竹市);2024 年 9 月 20 日起擴大到全國,現行條文已沒有特定地區的定義。

3. 不能用別的名目補成數。第 2 戶、第 3 戶以上、高價住宅與法人購屋,都不得另以修繕、周轉金或其他名目額外加貸;用其他擔保品、甚至拿自己的定存單質借,只要錢實際流向買這間房,就要和房貸合併計算,不能超過上限(央行〈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問與答〉115.9.18 版(PDF) 一、Q5~Q7)。

4. 央行的上限是「最高」。規定第十點寫明,銀行內規比央行嚴格的,依銀行內規辦理;所以最後能貸幾成,還要看鑑價、收入、負債與銀行政策。都市更新、危老重建與配合政府政策的重建案件,不適用這套規定(規定第八點)。

先算清楚自己要準備多少頭期款,可以搭配系列文頭期款要準備多少?;每月收入怎麼分配到房貸與儲蓄,可參考每月該存多少錢投資?薪水比例怎麼抓。

🔎 「第二戶」怎麼認定?看房貸戶數,不是房子間數

網路上常見「名下有一間房就算第二戶」的說法,跟條文不一樣。依規定第四點,銀行承作自然人購屋貸款時,要做兩個查詢:一是向聯徵中心查借款人名下以房屋為抵押、資金用途代號為「1」(購置不動產)的擔保放款,這才叫「房貸」;二是查「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看名下有沒有房屋。第 2 戶的意思是「已有 1 戶房貸」。

你的狀況這次買房適用依據
名下沒有房屋、也沒有房貸第 1 戶(不受央行成數與寬限期限制)規定第四點
名下有房屋,但都沒有房貸第 1 戶,但不得有寬限期;成數不受 7 成限制規定第四點;問與答 Q11
名下有 1 戶房貸第 2 戶:最高 7 成、不得有寬限期規定第四點
名下有 2 戶以上房貸第 3 戶以上:最高 3 成、不得有寬限期規定第四點、第三點
房屋或房貸是繼承來的不計入房屋數與房貸戶數問與答 Q11、Q14
自己買的持分房屋計入名下房屋(繼承取得的持分除外)問與答 Q12
舊房貸已還清,但聯徵還沒更新拿得出清償證明或已塗銷抵押權,經銀行查證可不計問與答 Q16
名下房屋都已經賣掉經銀行查證屬實,可排除適用問與答 Q13
這次同時買 2 戶以上(含連戶打通、透天)依名下有無房屋與這次擔保品戶數,分別適用問與答 Q15
申辦財政部「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不受第 1 戶、第 2 戶限制(高價住宅仍受限)問與答 Q4;2024/10/9 新聞稿

房貸戶數依擔保品數量認定:1 筆擔保品算 1 戶;銀行在撥款前還會再查一次(問與答 Q14)。規定查詢的是「借款人」名下,配偶或家人名下的房貸會不會影響核貸,屬於銀行的授信審查,請以承貸銀行說明為準。

新青安貸款不受第 1 戶、第 2 戶的限制,但它本身有首購等資格條件;條件與額度請看系列文新青安條件與優惠期結束後的月付金試算。

📅 第二戶房貸成數歷次調整時間線:5 成、6 成、7 成怎麼來的

央行從 2020 年 12 月起開始調整選擇性信用管制,到 2024 年 9 月是第七次;2026 年 3 月、9 月兩次放寬第 2 戶成數。下表每一列都附央行新聞稿(點日期可開原文),「生效日」是規定開始適用的日期:

生效日央行新聞稿(發布日)自然人第 2 戶其他重點
2020/12/82020/12/7(尚無規範)第一波:公司法人第 1 戶 6 成、第 2 戶以上 5 成;自然人第 3 戶以上 6 成;購地 6.5 成(保留 1 成動工款);餘屋 5 成;以上均無寬限期
2021/3/192021/3/18(尚無規範)公司法人一律 4 成;自然人第 3 戶 5.5 成、第 4 戶以上 5 成;高價住宅 5.5 成(已有 3 戶以上房貸者 4 成);新增工業區閒置土地 5.5 成
2021/9/242021/9/23特定地區*第 2 戶不得有寬限期(未限成數)購地降為 6 成;工業區閒置土地 5 成
2021/12/172021/12/16同上高價住宅與第 3 戶以上一律 4 成;購地 5 成並要求切結限期動工;餘屋 4 成;工業區閒置土地 4 成
2023/6/162023/6/15特定地區*第 2 戶最高 7 成、無寬限期其他不變
2024/6/142024/6/13特定地區*第 2 戶降為 6 成、無寬限期同時調升存款準備率
2024/9/202024/9/19全國第 2 戶 5 成、無寬限期第七波:有房無貸者的第 1 戶不得有寬限期;公司法人、高價住宅、第 3 戶以上降為 3 成;餘屋 3 成
2026/3/202026/3/19全國第 2 戶調升為 6 成、無寬限期其他不變
2026/9/182026/9/17全國第 2 戶調升為 7 成、無寬限期刪除購地貸款「切結限期動工」;其他不變

*特定地區: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新竹縣、新竹市(2024/9/20 起第 2 戶改為全國適用)。

📌 為什麼有人說 5 成、有人說 6 成、有人說 7 成?其實是三個時期:2024/9/20~2026/3/19 是 5 成、2026/3/20~9/17 是 6 成、2026/9/18 起是 7 成,三個時期都不得有寬限期。看資料時先確認發布日期;預售屋買方簽約時聽到的成數,和交屋時實際適用的規定,可能落在不同時期。

央行說明這次放寬的理由:全體銀行不動產貸款占總放款比率(央行稱「不動產貸款集中度」)由 2024 年 6 月底的 37.61% 降到 2026 年 7 月底的 34.44%,房市投機炒作減少,因此「為進一步協助自然人第 2 戶貸款供家人或自己購屋自住之需求」把上限調到 7 成;同時表示會持續滾動檢討(央行 2026/9/17 理監事會新聞稿)。規定之後還可能再調,本文會跟著央行公告更新。

🧮 自備款缺口試算:第一戶 vs 第二戶差多少?

自備款是房價扣掉銀行貸款後,買方要自己拿出來的錢。下表用程式算出四種房價下,不同成數要準備多少自備款。假設條件:成數以房價計算(假設鑑價不低於成交價);第一戶(名下無房屋)央行未設上限,示範假設銀行核貸 8 成;四種房價都低於高價住宅門檻;另列房價 3% 作為稅費、代書、仲介等交易成本的預備金(實際依個案,可能更高或更低)。

以下為假設情境,不代表未來報酬;房價、核貸成數、利率、寬限期都是示範用假設,實際以銀行核貸與契約為準。

房價第一戶 8 成:自備第二戶 7 成:自備第二戶比第一戶多6 成時期:自備5 成時期:自備第 3 戶 3 成:自備交易成本預備金(3%)
1,000 萬元200 萬元300 萬元+100 萬元400 萬元500 萬元700 萬元30 萬元
1,500 萬元300 萬元450 萬元+150 萬元600 萬元750 萬元1,050 萬元45 萬元
2,000 萬元400 萬元600 萬元+200 萬元800 萬元1,000 萬元1,400 萬元60 萬元
3,000 萬元600 萬元900 萬元+300 萬元1,200 萬元1,500 萬元2,100 萬元90 萬元

怎麼讀這張表:

1. 現行 7 成下,第二戶比假設 8 成的第一戶多準備房價的 1 成;房價 2,000 萬元時多 200 萬元。和 5 成時期相比,同樣房價的第二戶自備款少了 400 萬元。

2. 自備款不是只有頭期款。以房價 2,000 萬元為例,第二戶 7 成要自備 600 萬元,再加上示範的交易成本預備金 60 萬元,手上要準備約 660 萬元。

3. 如果是第 3 戶以上,自備款一口氣跳到房價的 7 成;同樣 2,000 萬元的房子要自備 1,400 萬元。

鑑價比成交價低,缺口會再變大

規定的成數是以「鑑價或買賣金額較低者」計算。假設第二戶成交價 2,000 萬元,但銀行鑑價只有 1,900 萬元:可貸金額=1,900 萬元 × 70%=1,330 萬元,自備款變成 670 萬元,比用成交價計算多出 70 萬元。看屋時先請銀行預估鑑價,比只看成數準。

➡️ 自備款缺口算出來之後,下一步是規劃這筆錢怎麼存、要存多久,請看系列文 《頭期款要準備多少?》

📈 第二戶沒有寬限期:月付比第一戶多多少?寬限期結束跳多少?

月付金用本息平均攤還計算:每期繳一樣的金額,前期利息占比高、後期本金占比高。假設條件:房價 2,000 萬元、貸款 30 年;年利率 2.3%,參考 央行〈115年8月五大銀行新承做放款平均利率〉(2026/9/22,附表) 的 115 年 8 月五大銀行新承做購屋貸款平均利率 2.321%;第一戶示範「有 3 年寬限期」與「不用寬限期」兩種(央行沒有限制名下無房屋者的寬限期,有沒有、幾年以銀行核定為準)。

以下為假設情境,不代表未來報酬;房價、核貸成數、利率、寬限期都是示範用假設,實際以銀行核貸與契約為準。

情境貸款金額寬限期內月付每月本息(寬限期後/全期)寬限期結束跳升30 年總利息
第一戶(名下無房屋),貸 8 成、有 3 年寬限期1,600 萬元30,667 元66,339 元+35,672 元(約 2.2 倍)660 萬元
第一戶(名下無房屋),貸 8 成、不用寬限期1,600 萬元—61,568 元—616 萬元
第二戶(已有 1 戶房貸),貸 7 成、不得有寬限期1,400 萬元—53,872 元—539 萬元

重點有三個:

1. 寬限期只是把本金往後延。第一戶前 3 年每月只繳約 30,667 元 利息,第 4 年起改成每月 66,339 元,一次多出 35,672 元;而且寬限期結束後,本金要擠在剩下的 27 年還完,所以月付比一開始就攤還(61,568 元)還高,總利息也多約 43 萬元。

2. 第二戶第一期就是完整月付。貸 7 成、30 年,每月約 53,872 元,沒有「先輕鬆幾年」的緩衝。換屋族如果舊房貸還沒還清,兩筆月付會同時存在,要用兩筆加起來的金額檢查現金流。

3. 中央銀行在2021/12/16 理監事會新聞稿提醒過,國人購屋貸款負擔率(每月房貸還款占家庭月可支配所得比率)平均已逾三成,借款人要留意寬限期屆滿後還款負擔增加,以及利率變動的風險。

利率高 0.5 個百分點時,月付變多少?

房貸如果採機動利率,利率會隨銀行的指標利率調整。把利率從 2.3% 提高到 2.8% 做壓力測試:

以下為假設情境,不代表未來報酬;房價、核貸成數、利率、寬限期都是示範用假設,實際以銀行核貸與契約為準。

情境(房價 2,000 萬元)利率 2.3%利率 2.8%每月多繳
第一戶 8 成,寬限期內(只繳息)30,667 元37,333 元+6,667 元
第一戶 8 成,寬限期結束後66,339 元70,434 元+4,095 元
第二戶 7 成,第一個月起本息攤還53,872 元57,525 元+3,653 元

不同房價的第二戶月付

以下為假設情境,不代表未來報酬;房價、核貸成數、利率、寬限期都是示範用假設,實際以銀行核貸與契約為準。

房價第二戶貸 7 成月付(2.3%,30 年)月付(2.8%,30 年)
1,000 萬元700 萬元26,936 元28,763 元
1,500 萬元1,050 萬元40,404 元43,144 元
2,000 萬元1,400 萬元53,872 元57,525 元
3,000 萬元2,100 萬元80,808 元86,288 元

🔁 換屋族先買後賣:18 個月切結怎麼用?違約代價多大?

實質換屋的人,新家要貸款時舊房貸如果還在,照規定會被算成第 2 戶;舊房沒有房貸,則屬「有房無貸」的第 1 戶、不得有寬限期。央行為「先買後賣」的換屋自住族提供協處措施(央行〈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問與答〉115.9.18 版(PDF) 一、Q17、Q18):

你的狀況切結內容換到的條件違約效果
名下已有 1 戶房貸,要申辦第 2 戶撥款後 18 個月內賣掉第 1 戶擔保品、完成過戶,清償並塗銷第 1 戶房貸抵押權;不得以轉貸等方式規避不受成數上限與不得寬限期的限制取消寬限期、立即收回 18 個月原應攤還本金及成數差額、追溯計收罰息、加收違約金
名下有房屋但沒有房貸,要申辦第 1 戶撥款後 18 個月內賣掉名下原有房屋並完成過戶不受不得寬限期的限制取消寬限期、立即收回 18 個月原應攤還本金、追溯計收罰息、加收違約金

這個期限原本是 1 年(央行 2024/10/9 協處措施新聞稿),央行考量房市降溫、舊屋出售時間拉長,2025 年 9 月 8 日延長為 18 個月,2024 年 9 月 20 日以後錄案的案件都適用(央行 2025/9/8 新聞稿)。高價住宅貸款不適用這項協處。

違約代價有多大?用一個簡化例子算:房價 2,000 萬元,透過切結貸 8 成(1,600 萬元)並取得寬限期,結果 18 個月內沒賣掉舊屋。假設「原應攤還本金」以 2.3%、30 年本息平均攤還的前 18 期計算,約 57 萬元;成數差額是超過 7 成的部分 200 萬元。合計銀行可能一次收回約 257 萬元,還要另外繳罰息與違約金。

以下為假設情境,不代表未來報酬;房價、核貸成數、利率、寬限期都是示範用假設,實際以銀行核貸與契約為準。

所以切結前要先評估:舊屋的合理售價與成交時間、兩筆房貸同時存在時每月要繳多少、舊屋賣不掉時手上有沒有這筆錢。銀行也會依授信 5P 原則(借款戶信用、資金用途、還款來源、債權保障、授信展望)審核,切結不等於核准。

🏗️ 預售屋快交屋、9/18 前已撥款:新規定怎麼適用?

每次規定調整,最常被問的是「我已經簽約/已經貸款了,能不能用新規定」。央行在 115.9.18 版問與答說明:

你的情況怎麼適用依據
2026/9/17 以前已向銀行提出正式申請並錄案,還沒撥款的第 2 戶貸款可以依 9/18 修正後的規定(7 成)辦理;銀行內規較嚴者依內規問與答 五、Q1
2026/9/17 以前已撥款的第 2 戶貸款(當時是 5 成或 6 成)可洽原貸銀行,比照新規定增貸到上限;不得有寬限期,且要切結增貸資金不流向買受限不動產問與答 五、Q7
預售屋簽約時談好的貸款成數,交屋時被核得比較少差額處理看買賣契約;由賣方洽定的貸款,定型化契約有分期清償或解約的機制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十八點

規定看的是向銀行申辦貸款、錄案的時點,不是預售屋簽約日。預售屋交屋時才辦貸款,就適用當時有效的規定與當時的鑑價。

預售屋貸款不足:差額超過 30% 的分水嶺

依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十八點,由賣方洽定辦理的貸款,核貸金額少於契約預定貸款金額、而且不可歸責於雙方時:差額在預定貸款金額 30% 以內,賣方同意以原承諾貸款的相同年限與條件,讓買方分期清償差額;差額超過 30%,賣方同意依原承諾利率計息、以不少於 7 年分期攤還,或雙方可選擇解除契約。可歸責於買方時,買方要在接獲通知後的約定天數(不得少於 30 天)內一次補足,或經賣方同意分期。中央銀行在2024/10/9 協處措施新聞稿也提到這套機制。是否屬於「不可歸責」、適用哪一種,依個別契約與實際情況認定。

下面用程式算一個例子:假設預售屋總價 1,800 萬元,簽約時預定貸款 8 成(1,440 萬元),交屋時屬於第 2 戶,各時期規定下的差額比例:

以下為假設情境,不代表未來報酬;房價、核貸成數、利率、寬限期都是示範用假設,實際以銀行核貸與契約為準。

交屋時適用的第 2 戶上限實際可貸與預定貸款的差額差額占預定貸款定型化契約門檻
7 成(2026/9/18 起)1,260 萬元180 萬元12.5%30% 以內
6 成(2026/3/20~9/17)1,080 萬元360 萬元25.0%30% 以內
5 成(2024/9/20~2026/3/19)900 萬元540 萬元37.5%超過 30%
預售屋買方交屋前檢查清單
1. 簽約時預定的貸款金額與成數是多少?貸款是賣方洽定還是自己找銀行?
2. 交屋時名下有幾戶房貸(用聯徵的「購置不動產」房貸計算)?會不會被算成第 2 戶或第 3 戶以上?
3. 總價或鑑價會不會超過高價住宅門檻?
4. 銀行預估鑑價是多少?用「鑑價或買賣金額較低者」重算可貸金額。
5. 第 2 戶沒有寬限期,交屋後第一期起的完整月付,加上舊房貸月付,現金流撐不撐得住?
6. 自備款缺口與交易成本預備金準備好了嗎?不能用增貸、信貸等其他名目補成數。

🧭 讀懂這次放寬:三個要先問自己的問題

1. 放寬給誰?這次調整的對象是名下已有 1 戶房貸的自然人(第 2 戶),以及建商購地貸款的動工切結;名下沒有房屋的首購族,原本就不受央行成數與寬限期限制,這次規定對首購族沒有直接變化。

2. 你缺的是自備款,還是月付能力?成數從 6 成到 7 成,降低的是一次要拿出的自備款;但貸得越多,每月要還的也越多,第二戶又沒有寬限期。用上面的月付表,搭配家庭收入檢查,比只看「能貸幾成」實際。

3. 最高 7 成,不等於你能貸到 7 成。鑑價、收入與負債、名下房貸戶數、銀行內規都會影響結果;規定也可能再調整。看屋前先請銀行做預審,把「保守核貸金額」當成預算上限。

本文只整理央行規定與試算,不判斷房價走勢,也不建議何時買房。房貸放寬、放款標準變寬鬆對金融體系的影響,可以參考《大到不能倒》:2008 金融海嘯那一週裡次貸危機的背景。

❓ 常見問題

❓ 第二戶房貸可以貸幾成?

2026 年 9 月 18 日起,名下已有 1 戶房貸的自然人再買房,最高可貸鑑價或買賣價較低者的 7 成,不得有寬限期,全國一體適用;實際成數仍看銀行審核。

❓ 名下有房子但沒有房貸,算第二戶嗎?

不算。央行是看聯徵上「購置不動產」房貸的戶數,有房無貸的人再買,屬於「名下有房屋者的第 1 戶」,不受 7 成上限,但不得有寬限期。

❓ 第二戶房貸有寬限期嗎?

沒有,第 2 戶從第一期起就要本息一起還。只有實質換屋、和銀行切結 18 個月內賣掉舊屋並還清舊房貸的人,才可不受成數與寬限期限制。

❓ 繼承來的房子會被算成一戶嗎?

不會。因繼承取得的房屋,以及因繼承承受的房貸,都不計入央行規定的房屋數與房貸戶數;但自己買來的持分房屋會計入。

❓ 預售屋在9月18日前簽約,能適用7成嗎?

看的是貸款錄案時點。2026/9/17 前已錄案、還沒撥款的第 2 戶案件,可依新規定辦理;已撥款的可洽原貸銀行增貸到新上限,但不得有寬限期。

❓ 第三戶房貸成數是多少?

名下已有 2 戶以上房貸再買房,屬第 3 戶以上,最高 3 成、不得有寬限期;高價住宅與公司法人購置住宅也是 3 成、無寬限期。

資料來源(查詢日 2026/10/03):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115/9/18 生效版)(央行法令規章查詢系統,並比對 2020/12 起歷次版本);央行〈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問與答〉115.9.18 版(PDF)(另見央行問與答全文檔案頁、央行辦理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專區);央行理監事會與相關新聞稿:2020/12/7、2021/3/18、2021/9/23、2021/12/16、2023/6/15、2024/6/13、2024/9/19、2026/3/19、2026/9/17、央行 2024/10/9 協處措施新聞稿、央行 2025/9/8 新聞稿;央行〈115年8月五大銀行新承做放款平均利率〉(2026/9/22,附表);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十八點(112/6/19 修正、112/7/1 生效版)。試算為本站依上述規定以程式計算之假設情境(房價、核貸成數、利率、寬限期、交易成本比例皆為假設),不構成貸款或投資建議;個案條件以承貸銀行核定與契約為準,規定以央行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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