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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ggle第二戶房貸成數是多少?依中央銀行最新規定,自 2026 年 9 月 18 日起,名下已有 1 戶房貸的人再買房,最高可貸房屋鑑價或買賣價較低者的 7 成,而且不得有寬限期,全國一體適用。第二戶房貸是指借款人名下在聯徵中心已有 1 筆「購置不動產」房貸時,再申辦的購屋貸款;看的是房貸戶數,不是房子間數。第三戶以上、高價住宅與公司法人購屋仍是 3 成。下面整理各類對象的上限、歷次調整時間線,並用程式試算自備款與月付差距。
📌 重點先看
- 第 2 戶(已有 1 戶房貸):最高 7 成、不得有寬限期,2026/9/18 起生效,不分地區(央行 2026/9/17 理監事會新聞稿)
- 第 3 戶以上、高價住宅(臺北市 7,000 萬/新北市 6,000 萬/其他 4,000 萬元以上)、公司法人:3 成、無寬限期
- 名下有房但沒房貸:不算第 2 戶,成數不受央行 7 成限制,但不得有寬限期;繼承來的房屋與房貸不計
- 試算(假設房價 2,000 萬元):第二戶 7 成要自備 600 萬元,比假設核貸 8 成的第一戶多 200 萬元;月付從第一期起就是約 53,872 元
- 真正換屋的人可和銀行切結:撥款後 18 個月內賣掉舊屋並清償舊房貸,就不受成數與寬限期限制
最後更新:2026/10/03(規定截至 2026/10/03,以央行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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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戶房貸成數是多少?各類對象的最高成數與寬限期
房貸成數的上限,來自中央銀行的「選擇性信用管制」:央行依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115/9/18 生效版),限制金融機構對特定對象、特定用途的不動產貸款最高能貸幾成、能不能有寬限期。寬限期是指貸款前幾年只繳利息、不還本金的期間;規定寫「不得有寬限期」,就是從第一期起本金和利息一起攤還。截至 2026/10/03,現行規定(2026 年 9 月 18 日生效版)如下:
| 借款人與貸款類型 | 最高成數 | 寬限期 | 其他限制 |
|---|---|---|---|
| 自然人,名下沒有房屋(第一戶) | 央行未設上限,依銀行審核 | 央行未限制 | — |
| 自然人,名下有房屋但沒有房貸 | 央行未設上限,依銀行審核 | 不得有寬限期 | 2024/9/20 起新增 |
| 自然人第 2 戶(名下已有 1 戶房貸) | 7 成 | 不得有寬限期 | 全國一體適用;不得另以修繕、周轉金等名目加貸 |
| 自然人第 3 戶以上(已有 2 戶以上房貸) | 3 成 | 不得有寬限期 | 同上 |
| 自然人購置高價住宅 | 3 成 | 不得有寬限期 | 不論第幾戶;門檻:臺北市 7,000 萬、新北市 6,000 萬、其他地區 4,000 萬元以上 |
| 公司法人購置住宅 | 3 成 | 不得有寬限期 | 不得另以修繕、周轉金等名目加貸 |
| 餘屋貸款(建商以新建餘屋為擔保) | 鑑價的 3 成 | — | 新建餘屋=屋齡 5 年內、仍維持第一次所有權登記 |
| 購地貸款(都市計畫住宅區、商業區土地) | 5 成,其中 1 成動工後才撥 | — | 要檢附具體興建計畫;2026/9/18 起刪除「切結限期動工」 |
| 工業區閒置土地抵押貸款 | 鑑價的 4 成 | — | 已動工,或切結 1 年內動工興建開發者除外 |
幾個容易看漏的細節:
1. 成數的基準是「鑑價或買賣金額較低者」,不是成交價。銀行鑑價比成交價低時,可貸金額會跟著變少(下面有試算)。
2. 第 2 戶已經不分地區。2021 年 9 月 24 日到 2024 年 9 月 19 日之間,第 2 戶的限制只適用「特定地區」(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新竹縣、新竹市);2024 年 9 月 20 日起擴大到全國,現行條文已沒有特定地區的定義。
3. 不能用別的名目補成數。第 2 戶、第 3 戶以上、高價住宅與法人購屋,都不得另以修繕、周轉金或其他名目額外加貸;用其他擔保品、甚至拿自己的定存單質借,只要錢實際流向買這間房,就要和房貸合併計算,不能超過上限(央行〈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問與答〉115.9.18 版(PDF) 一、Q5~Q7)。
4. 央行的上限是「最高」。規定第十點寫明,銀行內規比央行嚴格的,依銀行內規辦理;所以最後能貸幾成,還要看鑑價、收入、負債與銀行政策。都市更新、危老重建與配合政府政策的重建案件,不適用這套規定(規定第八點)。
先算清楚自己要準備多少頭期款,可以搭配系列文頭期款要準備多少?;每月收入怎麼分配到房貸與儲蓄,可參考每月該存多少錢投資?薪水比例怎麼抓。
🔎 「第二戶」怎麼認定?看房貸戶數,不是房子間數
網路上常見「名下有一間房就算第二戶」的說法,跟條文不一樣。依規定第四點,銀行承作自然人購屋貸款時,要做兩個查詢:一是向聯徵中心查借款人名下以房屋為抵押、資金用途代號為「1」(購置不動產)的擔保放款,這才叫「房貸」;二是查「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看名下有沒有房屋。第 2 戶的意思是「已有 1 戶房貸」。
| 你的狀況 | 這次買房適用 | 依據 |
|---|---|---|
| 名下沒有房屋、也沒有房貸 | 第 1 戶(不受央行成數與寬限期限制) | 規定第四點 |
| 名下有房屋,但都沒有房貸 | 第 1 戶,但不得有寬限期;成數不受 7 成限制 | 規定第四點;問與答 Q11 |
| 名下有 1 戶房貸 | 第 2 戶:最高 7 成、不得有寬限期 | 規定第四點 |
| 名下有 2 戶以上房貸 | 第 3 戶以上:最高 3 成、不得有寬限期 | 規定第四點、第三點 |
| 房屋或房貸是繼承來的 | 不計入房屋數與房貸戶數 | 問與答 Q11、Q14 |
| 自己買的持分房屋 | 計入名下房屋(繼承取得的持分除外) | 問與答 Q12 |
| 舊房貸已還清,但聯徵還沒更新 | 拿得出清償證明或已塗銷抵押權,經銀行查證可不計 | 問與答 Q16 |
| 名下房屋都已經賣掉 | 經銀行查證屬實,可排除適用 | 問與答 Q13 |
| 這次同時買 2 戶以上(含連戶打通、透天) | 依名下有無房屋與這次擔保品戶數,分別適用 | 問與答 Q15 |
| 申辦財政部「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 | 不受第 1 戶、第 2 戶限制(高價住宅仍受限) | 問與答 Q4;2024/10/9 新聞稿 |
房貸戶數依擔保品數量認定:1 筆擔保品算 1 戶;銀行在撥款前還會再查一次(問與答 Q14)。規定查詢的是「借款人」名下,配偶或家人名下的房貸會不會影響核貸,屬於銀行的授信審查,請以承貸銀行說明為準。
新青安貸款不受第 1 戶、第 2 戶的限制,但它本身有首購等資格條件;條件與額度請看系列文新青安條件與優惠期結束後的月付金試算。
📅 第二戶房貸成數歷次調整時間線:5 成、6 成、7 成怎麼來的
央行從 2020 年 12 月起開始調整選擇性信用管制,到 2024 年 9 月是第七次;2026 年 3 月、9 月兩次放寬第 2 戶成數。下表每一列都附央行新聞稿(點日期可開原文),「生效日」是規定開始適用的日期:
| 生效日 | 央行新聞稿(發布日) | 自然人第 2 戶 | 其他重點 |
|---|---|---|---|
| 2020/12/8 | 2020/12/7 | (尚無規範) | 第一波:公司法人第 1 戶 6 成、第 2 戶以上 5 成;自然人第 3 戶以上 6 成;購地 6.5 成(保留 1 成動工款);餘屋 5 成;以上均無寬限期 |
| 2021/3/19 | 2021/3/18 | (尚無規範) | 公司法人一律 4 成;自然人第 3 戶 5.5 成、第 4 戶以上 5 成;高價住宅 5.5 成(已有 3 戶以上房貸者 4 成);新增工業區閒置土地 5.5 成 |
| 2021/9/24 | 2021/9/23 | 特定地區*第 2 戶不得有寬限期(未限成數) | 購地降為 6 成;工業區閒置土地 5 成 |
| 2021/12/17 | 2021/12/16 | 同上 | 高價住宅與第 3 戶以上一律 4 成;購地 5 成並要求切結限期動工;餘屋 4 成;工業區閒置土地 4 成 |
| 2023/6/16 | 2023/6/15 | 特定地區*第 2 戶最高 7 成、無寬限期 | 其他不變 |
| 2024/6/14 | 2024/6/13 | 特定地區*第 2 戶降為 6 成、無寬限期 | 同時調升存款準備率 |
| 2024/9/20 | 2024/9/19 | 全國第 2 戶 5 成、無寬限期 | 第七波:有房無貸者的第 1 戶不得有寬限期;公司法人、高價住宅、第 3 戶以上降為 3 成;餘屋 3 成 |
| 2026/3/20 | 2026/3/19 | 全國第 2 戶調升為 6 成、無寬限期 | 其他不變 |
| 2026/9/18 | 2026/9/17 | 全國第 2 戶調升為 7 成、無寬限期 | 刪除購地貸款「切結限期動工」;其他不變 |
*特定地區: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新竹縣、新竹市(2024/9/20 起第 2 戶改為全國適用)。
央行說明這次放寬的理由:全體銀行不動產貸款占總放款比率(央行稱「不動產貸款集中度」)由 2024 年 6 月底的 37.61% 降到 2026 年 7 月底的 34.44%,房市投機炒作減少,因此「為進一步協助自然人第 2 戶貸款供家人或自己購屋自住之需求」把上限調到 7 成;同時表示會持續滾動檢討(央行 2026/9/17 理監事會新聞稿)。規定之後還可能再調,本文會跟著央行公告更新。
🧮 自備款缺口試算:第一戶 vs 第二戶差多少?
自備款是房價扣掉銀行貸款後,買方要自己拿出來的錢。下表用程式算出四種房價下,不同成數要準備多少自備款。假設條件:成數以房價計算(假設鑑價不低於成交價);第一戶(名下無房屋)央行未設上限,示範假設銀行核貸 8 成;四種房價都低於高價住宅門檻;另列房價 3% 作為稅費、代書、仲介等交易成本的預備金(實際依個案,可能更高或更低)。
以下為假設情境,不代表未來報酬;房價、核貸成數、利率、寬限期都是示範用假設,實際以銀行核貸與契約為準。
| 房價 | 第一戶 8 成:自備 | 第二戶 7 成:自備 | 第二戶比第一戶多 | 6 成時期:自備 | 5 成時期:自備 | 第 3 戶 3 成:自備 | 交易成本預備金(3%) |
|---|---|---|---|---|---|---|---|
| 1,000 萬元 | 200 萬元 | 300 萬元 | +100 萬元 | 400 萬元 | 500 萬元 | 700 萬元 | 30 萬元 |
| 1,500 萬元 | 300 萬元 | 450 萬元 | +150 萬元 | 600 萬元 | 750 萬元 | 1,050 萬元 | 45 萬元 |
| 2,000 萬元 | 400 萬元 | 600 萬元 | +200 萬元 | 800 萬元 | 1,000 萬元 | 1,400 萬元 | 60 萬元 |
| 3,000 萬元 | 600 萬元 | 900 萬元 | +300 萬元 | 1,200 萬元 | 1,500 萬元 | 2,100 萬元 | 90 萬元 |
怎麼讀這張表:
1. 現行 7 成下,第二戶比假設 8 成的第一戶多準備房價的 1 成;房價 2,000 萬元時多 200 萬元。和 5 成時期相比,同樣房價的第二戶自備款少了 400 萬元。
2. 自備款不是只有頭期款。以房價 2,000 萬元為例,第二戶 7 成要自備 600 萬元,再加上示範的交易成本預備金 60 萬元,手上要準備約 660 萬元。
3. 如果是第 3 戶以上,自備款一口氣跳到房價的 7 成;同樣 2,000 萬元的房子要自備 1,400 萬元。
鑑價比成交價低,缺口會再變大
規定的成數是以「鑑價或買賣金額較低者」計算。假設第二戶成交價 2,000 萬元,但銀行鑑價只有 1,900 萬元:可貸金額=1,900 萬元 × 70%=1,330 萬元,自備款變成 670 萬元,比用成交價計算多出 70 萬元。看屋時先請銀行預估鑑價,比只看成數準。
📈 第二戶沒有寬限期:月付比第一戶多多少?寬限期結束跳多少?
月付金用本息平均攤還計算:每期繳一樣的金額,前期利息占比高、後期本金占比高。假設條件:房價 2,000 萬元、貸款 30 年;年利率 2.3%,參考 央行〈115年8月五大銀行新承做放款平均利率〉(2026/9/22,附表) 的 115 年 8 月五大銀行新承做購屋貸款平均利率 2.321%;第一戶示範「有 3 年寬限期」與「不用寬限期」兩種(央行沒有限制名下無房屋者的寬限期,有沒有、幾年以銀行核定為準)。
以下為假設情境,不代表未來報酬;房價、核貸成數、利率、寬限期都是示範用假設,實際以銀行核貸與契約為準。
| 情境 | 貸款金額 | 寬限期內月付 | 每月本息(寬限期後/全期) | 寬限期結束跳升 | 30 年總利息 |
|---|---|---|---|---|---|
| 第一戶(名下無房屋),貸 8 成、有 3 年寬限期 | 1,600 萬元 | 30,667 元 | 66,339 元 | +35,672 元(約 2.2 倍) | 660 萬元 |
| 第一戶(名下無房屋),貸 8 成、不用寬限期 | 1,600 萬元 | — | 61,568 元 | — | 616 萬元 |
| 第二戶(已有 1 戶房貸),貸 7 成、不得有寬限期 | 1,400 萬元 | — | 53,872 元 | — | 539 萬元 |
重點有三個:
1. 寬限期只是把本金往後延。第一戶前 3 年每月只繳約 30,667 元 利息,第 4 年起改成每月 66,339 元,一次多出 35,672 元;而且寬限期結束後,本金要擠在剩下的 27 年還完,所以月付比一開始就攤還(61,568 元)還高,總利息也多約 43 萬元。
2. 第二戶第一期就是完整月付。貸 7 成、30 年,每月約 53,872 元,沒有「先輕鬆幾年」的緩衝。換屋族如果舊房貸還沒還清,兩筆月付會同時存在,要用兩筆加起來的金額檢查現金流。
3. 中央銀行在2021/12/16 理監事會新聞稿提醒過,國人購屋貸款負擔率(每月房貸還款占家庭月可支配所得比率)平均已逾三成,借款人要留意寬限期屆滿後還款負擔增加,以及利率變動的風險。
利率高 0.5 個百分點時,月付變多少?
房貸如果採機動利率,利率會隨銀行的指標利率調整。把利率從 2.3% 提高到 2.8% 做壓力測試:
以下為假設情境,不代表未來報酬;房價、核貸成數、利率、寬限期都是示範用假設,實際以銀行核貸與契約為準。
| 情境(房價 2,000 萬元) | 利率 2.3% | 利率 2.8% | 每月多繳 |
|---|---|---|---|
| 第一戶 8 成,寬限期內(只繳息) | 30,667 元 | 37,333 元 | +6,667 元 |
| 第一戶 8 成,寬限期結束後 | 66,339 元 | 70,434 元 | +4,095 元 |
| 第二戶 7 成,第一個月起本息攤還 | 53,872 元 | 57,525 元 | +3,653 元 |
不同房價的第二戶月付
以下為假設情境,不代表未來報酬;房價、核貸成數、利率、寬限期都是示範用假設,實際以銀行核貸與契約為準。
| 房價 | 第二戶貸 7 成 | 月付(2.3%,30 年) | 月付(2.8%,30 年) |
|---|---|---|---|
| 1,000 萬元 | 700 萬元 | 26,936 元 | 28,763 元 |
| 1,500 萬元 | 1,050 萬元 | 40,404 元 | 43,144 元 |
| 2,000 萬元 | 1,400 萬元 | 53,872 元 | 57,525 元 |
| 3,000 萬元 | 2,100 萬元 | 80,808 元 | 86,288 元 |
🔁 換屋族先買後賣:18 個月切結怎麼用?違約代價多大?
實質換屋的人,新家要貸款時舊房貸如果還在,照規定會被算成第 2 戶;舊房沒有房貸,則屬「有房無貸」的第 1 戶、不得有寬限期。央行為「先買後賣」的換屋自住族提供協處措施(央行〈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問與答〉115.9.18 版(PDF) 一、Q17、Q18):
| 你的狀況 | 切結內容 | 換到的條件 | 違約效果 |
|---|---|---|---|
| 名下已有 1 戶房貸,要申辦第 2 戶 | 撥款後 18 個月內賣掉第 1 戶擔保品、完成過戶,清償並塗銷第 1 戶房貸抵押權;不得以轉貸等方式規避 | 不受成數上限與不得寬限期的限制 | 取消寬限期、立即收回 18 個月原應攤還本金及成數差額、追溯計收罰息、加收違約金 |
| 名下有房屋但沒有房貸,要申辦第 1 戶 | 撥款後 18 個月內賣掉名下原有房屋並完成過戶 | 不受不得寬限期的限制 | 取消寬限期、立即收回 18 個月原應攤還本金、追溯計收罰息、加收違約金 |
這個期限原本是 1 年(央行 2024/10/9 協處措施新聞稿),央行考量房市降溫、舊屋出售時間拉長,2025 年 9 月 8 日延長為 18 個月,2024 年 9 月 20 日以後錄案的案件都適用(央行 2025/9/8 新聞稿)。高價住宅貸款不適用這項協處。
違約代價有多大?用一個簡化例子算:房價 2,000 萬元,透過切結貸 8 成(1,600 萬元)並取得寬限期,結果 18 個月內沒賣掉舊屋。假設「原應攤還本金」以 2.3%、30 年本息平均攤還的前 18 期計算,約 57 萬元;成數差額是超過 7 成的部分 200 萬元。合計銀行可能一次收回約 257 萬元,還要另外繳罰息與違約金。
以下為假設情境,不代表未來報酬;房價、核貸成數、利率、寬限期都是示範用假設,實際以銀行核貸與契約為準。
所以切結前要先評估:舊屋的合理售價與成交時間、兩筆房貸同時存在時每月要繳多少、舊屋賣不掉時手上有沒有這筆錢。銀行也會依授信 5P 原則(借款戶信用、資金用途、還款來源、債權保障、授信展望)審核,切結不等於核准。
🏗️ 預售屋快交屋、9/18 前已撥款:新規定怎麼適用?
每次規定調整,最常被問的是「我已經簽約/已經貸款了,能不能用新規定」。央行在 115.9.18 版問與答說明:
| 你的情況 | 怎麼適用 | 依據 |
|---|---|---|
| 2026/9/17 以前已向銀行提出正式申請並錄案,還沒撥款的第 2 戶貸款 | 可以依 9/18 修正後的規定(7 成)辦理;銀行內規較嚴者依內規 | 問與答 五、Q1 |
| 2026/9/17 以前已撥款的第 2 戶貸款(當時是 5 成或 6 成) | 可洽原貸銀行,比照新規定增貸到上限;不得有寬限期,且要切結增貸資金不流向買受限不動產 | 問與答 五、Q7 |
| 預售屋簽約時談好的貸款成數,交屋時被核得比較少 | 差額處理看買賣契約;由賣方洽定的貸款,定型化契約有分期清償或解約的機制 | 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十八點 |
規定看的是向銀行申辦貸款、錄案的時點,不是預售屋簽約日。預售屋交屋時才辦貸款,就適用當時有效的規定與當時的鑑價。
預售屋貸款不足:差額超過 30% 的分水嶺
依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十八點,由賣方洽定辦理的貸款,核貸金額少於契約預定貸款金額、而且不可歸責於雙方時:差額在預定貸款金額 30% 以內,賣方同意以原承諾貸款的相同年限與條件,讓買方分期清償差額;差額超過 30%,賣方同意依原承諾利率計息、以不少於 7 年分期攤還,或雙方可選擇解除契約。可歸責於買方時,買方要在接獲通知後的約定天數(不得少於 30 天)內一次補足,或經賣方同意分期。中央銀行在2024/10/9 協處措施新聞稿也提到這套機制。是否屬於「不可歸責」、適用哪一種,依個別契約與實際情況認定。
下面用程式算一個例子:假設預售屋總價 1,800 萬元,簽約時預定貸款 8 成(1,440 萬元),交屋時屬於第 2 戶,各時期規定下的差額比例:
以下為假設情境,不代表未來報酬;房價、核貸成數、利率、寬限期都是示範用假設,實際以銀行核貸與契約為準。
| 交屋時適用的第 2 戶上限 | 實際可貸 | 與預定貸款的差額 | 差額占預定貸款 | 定型化契約門檻 |
|---|---|---|---|---|
| 7 成(2026/9/18 起) | 1,260 萬元 | 180 萬元 | 12.5% | 30% 以內 |
| 6 成(2026/3/20~9/17) | 1,080 萬元 | 360 萬元 | 25.0% | 30% 以內 |
| 5 成(2024/9/20~2026/3/19) | 900 萬元 | 540 萬元 | 37.5% | 超過 30% |
1. 簽約時預定的貸款金額與成數是多少?貸款是賣方洽定還是自己找銀行?
2. 交屋時名下有幾戶房貸(用聯徵的「購置不動產」房貸計算)?會不會被算成第 2 戶或第 3 戶以上?
3. 總價或鑑價會不會超過高價住宅門檻?
4. 銀行預估鑑價是多少?用「鑑價或買賣金額較低者」重算可貸金額。
5. 第 2 戶沒有寬限期,交屋後第一期起的完整月付,加上舊房貸月付,現金流撐不撐得住?
6. 自備款缺口與交易成本預備金準備好了嗎?不能用增貸、信貸等其他名目補成數。
🧭 讀懂這次放寬:三個要先問自己的問題
1. 放寬給誰?這次調整的對象是名下已有 1 戶房貸的自然人(第 2 戶),以及建商購地貸款的動工切結;名下沒有房屋的首購族,原本就不受央行成數與寬限期限制,這次規定對首購族沒有直接變化。
2. 你缺的是自備款,還是月付能力?成數從 6 成到 7 成,降低的是一次要拿出的自備款;但貸得越多,每月要還的也越多,第二戶又沒有寬限期。用上面的月付表,搭配家庭收入檢查,比只看「能貸幾成」實際。
3. 最高 7 成,不等於你能貸到 7 成。鑑價、收入與負債、名下房貸戶數、銀行內規都會影響結果;規定也可能再調整。看屋前先請銀行做預審,把「保守核貸金額」當成預算上限。
本文只整理央行規定與試算,不判斷房價走勢,也不建議何時買房。房貸放寬、放款標準變寬鬆對金融體系的影響,可以參考《大到不能倒》:2008 金融海嘯那一週裡次貸危機的背景。
❓ 常見問題
❓ 第二戶房貸可以貸幾成?
❓ 名下有房子但沒有房貸,算第二戶嗎?
❓ 第二戶房貸有寬限期嗎?
❓ 繼承來的房子會被算成一戶嗎?
❓ 預售屋在9月18日前簽約,能適用7成嗎?
❓ 第三戶房貸成數是多少?
資料來源(查詢日 2026/10/03):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115/9/18 生效版)(央行法令規章查詢系統,並比對 2020/12 起歷次版本);央行〈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問與答〉115.9.18 版(PDF)(另見央行問與答全文檔案頁、央行辦理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專區);央行理監事會與相關新聞稿:2020/12/7、2021/3/18、2021/9/23、2021/12/16、2023/6/15、2024/6/13、2024/9/19、2026/3/19、2026/9/17、央行 2024/10/9 協處措施新聞稿、央行 2025/9/8 新聞稿;央行〈115年8月五大銀行新承做放款平均利率〉(2026/9/22,附表);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十八點(112/6/19 修正、112/7/1 生效版)。試算為本站依上述規定以程式計算之假設情境(房價、核貸成數、利率、寬限期、交易成本比例皆為假設),不構成貸款或投資建議;個案條件以承貸銀行核定與契約為準,規定以央行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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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風險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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