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6日(民國115年7月6日)起,臺灣期貨交易所(期交所)針對國外成分證券ETF期貨及選擇權調整漲跌幅限制方式,同時開放台指期貨、電子期貨、金融期貨的盤後部位互抵申請作業。本文依元大期貨公告內容整理重點。
一、國外成分證券ETF期貨及選擇權改採三階段漲跌幅限制
2026年7月6日起,國外成分證券ETF期貨及選擇權改採三階段漲跌幅限制,依標的類型分為債券類與股權類:
| ETF類型 | 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第三階段 |
|---|---|---|---|
| 國外成分證券債券類ETF | ±5% | ±10% | ±15% |
| 國外成分證券股權類ETF | ±7% | ±10% | ±15% |
投資人交易國外成分證券ETF期貨或選擇權時,可留意標的類型(債券類或股權類)適用不同的漲跌幅階段限制。
二、開放盤後部位互抵申請作業
同日起,期交所開放台指期貨、電子期貨、金融期貨的盤後部位互抵申請作業。
| 項目 | 內容 |
|---|---|
| 開放商品 | 臺指期貨、電子期貨、金融期貨 |
| 作業方式 | 持有標準型與同一月份小型、微型契約反向部位,且口數符合契約乘數比例 |
| 互抵比例 | 臺指期貨:小型臺指期貨:微型臺指期貨=1:4:20<br>電子期貨、小型電子期貨=1:8<br>金融期貨、小型金融期貨=1:4 |
投資人若同時持有標準型契約與同一月份小型/微型契約的反向部位,且口數符合上述比例,即可於盤後申請互抵。
常見問題
Q:盤後部位互抵需要主動申請嗎? A:是的,依公告內容,此作業方式為「申請作業」,投資人須主動提出申請,非系統自動處理。
Q:ETF期貨三階段漲跌幅限制,跟一般個股期貨的漲跌幅一樣嗎? A:不同,此次調整專門適用於國外成分證券ETF期貨及選擇權,依標的為債券類或股權類而有不同的三階段限制。
Q:這些調整何時生效? A:皆自2026年7月6日(民國115年7月6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