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綱
Toggle複委託持有美股涉及兩種稅:美國對股息預扣 30%(台灣投資人只收到 70%),以及台灣海外所得達 100 萬元須計入基本所得額申報。兩者性質不同,但美國已預扣的稅款,符合條件時可在限額內扣抵台灣的基本稅額(見下方說明)。這篇用試算說明實領股息、申報金額與門檻。
📌 重點先看
- 美國對外國投資人股息預扣稅基本稅率 30%,由支付機構自動扣繳(依撰稿時現況,台美無租稅協定)
- 試算:股息 1,000 美元 → 預扣 300、實領 700;台灣申報仍以稅前 1,000 美元計入海外所得
- 台灣:同一申報戶年度海外所得達 100 萬元,須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基本所得額超過 750 萬元才計算基本稅額,再與一般所得稅額比較,基本稅額較高時才補繳差額
- 美國預扣稅款可在限額內扣抵基本稅額(須附納稅證明並經簽證),但只有基本稅額高於一般所得稅額、需要補繳差額時才用得上
- ETF 的股利配息原則上同樣預扣 30%(部分配息類型依 IRS 規定免預扣);資本利得美國通常不課、台灣計入海外所得
- 持有美股也涉及遺產稅:美國對非美國人的美國境內資產,合計超過 6 萬美元就須申報,最高稅率 40%;複委託的繼承程序較單純,但不代表法律上豁免
最後更新:202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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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股息預扣稅(Withholding Tax)
美國對外國投資人(非美國公民/居民)的股息收入徵收預扣稅,基本稅率 30%,可依租稅協定降低。截至本站撰稿時(2026 年 9 月),台灣與美國尚無租稅協定,因此適用完整 30%;股息在發放前就由支付機構扣繳,投資人不需向美國另外申報。美國眾議院已於 2025 年 1 月通過「美台快速雙重稅收減免法案」,內容將大部分股息預扣稅率降至 15%,但目前仍待參議院審議;通過後還須經美國總統簽署,並由台美完成互惠程序才會生效。
🧮 股息實領與申報金額試算
以下為假設情境,僅供理解機制,非報酬保證,實際結果會因市場與個人狀況而不同。
預扣稅 = 1,000 × 30% = 300 美元;實領 = 700 美元(70%)
台灣申報海外所得:以稅前 1,000 美元(預扣前全額)計入海外所得
已預扣的 300 美元,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 13 條,可在限額內扣抵基本稅額:須提出美國稅務機關發給的同一年度納稅證明,並經我國駐外使領館或政府認許機構簽證。可扣抵金額取「扣抵限額」與「納稅證明所載已納稅額」兩者較低者,且不得超過因加計海外所得而增加的基本稅額(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海外已納稅額扣抵)。只有基本稅額高於一般所得稅額、需要補繳差額時,這筆稅款才用得上。
🇹🇼 台灣海外所得申報:100 萬門檻
美股的資本利得(買賣差價)與股息,在台灣稅法下都屬海外所得。依最低稅負制,同一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達新台幣 100 萬元,須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基本所得額超過 750 萬元者,先扣除 750 萬元,餘額按 20% 計算基本稅額,再與一般所得稅額比較;基本稅額較高時,才就差額繳納,繳納前可先扣抵海外已納稅額。
| 當年度海外所得(假設) | 是否達 100 萬 | 怎麼辦 |
|---|---|---|
| 90 萬 | 未達 | 依法免予計入基本所得額;建議保留券商年度資料備查 |
| 120 萬 | 已達 | 須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申報;是否繳稅要看基本所得額是否超過 750 萬,以及與一般所得稅額比較的結果 |
小額投資人的海外所得若未達 100 萬,依法免予計入基本所得額,不需要另外申報。但股息與價差仍屬海外所得,建議保留券商年度資料備查,日後金額增加時方便核對。計算方式以全國法規資料庫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為準。
🔁 兩種稅的比較
| 美國股息預扣稅 | 台灣海外所得申報 | |
|---|---|---|
| 對象 | 股息 | 股息+資本利得(海外所得) |
| 金額基礎 | 股息 × 30% | 海外所得是否達 100 萬 |
| 誰處理 | 支付機構自動扣繳 | 投資人年度申報 |
| 能否互抵 | 可在限額內扣抵基本稅額(須附納稅證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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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有美股的遺產稅:美國與台灣兩端
除了股息和價差,持有美股還有一個常被忽略的稅:遺產稅。
美國端
非美國公民、也非美國居民的投資人身故時,美國境內資產連同相關贈與合計超過 6 萬美元,遺產執行人就須在身故後 9 個月內向美國國稅局(IRS)申報 Form 706-NA,這個門檻不隨通膨調整。美國公司發行的股票(含美股 ETF),不論在哪裡保管,都屬美國境內資產;超過免稅部分適用累進稅率,最高可達 40%。台美之間目前也沒有遺產稅協定可以減免。
台灣端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 條,經常居住台灣的國民身故時,境內外全部遺產都要課台灣遺產稅,美股部位同樣計入。若已在美國繳納遺產稅,可依同法第 11 條,檢附美國稅務機關的納稅憑證並經我國駐外使領館簽證,在限額內扣抵台灣的遺產稅;扣抵額不得超過因加計國外遺產而增加的應納稅額。
複委託 vs 美國券商
透過台灣券商複委託持有,繼承時由台灣券商協助辦理,程序相對單純;但股票在法律上仍屬美國境內資產,不代表可以豁免美國遺產稅。直接在美國券商開戶者,繼承人通常須先完成 IRS 申報並取得清稅證明(Transfer Certificate),券商才會解凍過戶。美股部位較大的投資人,建議及早與稅務或法律專業人員討論資產傳承安排。
🧾 複委託海外所得怎麼報稅?4 步驟
- ① 年初向複委託券商索取上一年度的海外所得資料:多數券商會提供年度資料,格式依券商而異,實際以券商提供為準
- ② 加總全年海外所得:股息以預扣前全額計入;價差以已實現部分計算(賣出金額扣除原始成本與必要費用),並換算成新台幣。有虧損的交易,只能扣抵同年度的海外財產交易所得,扣到 0 為止,不能拿來抵股息等其他類別的海外所得
- ③ 合併同一申報戶: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的海外所得合計,全年達 100 萬元才需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
- ④ 5 月綜合所得稅申報時填報:基本所得額超過 750 萬元者,須計算基本稅額並與一般所得稅額比較,基本稅額較高時才補繳差額;補繳前,已在美國繳的稅可在限額內扣抵(須附納稅證明並經簽證,見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以上是一般性說明,個人狀況(是否有其他海外所得、是否有配偶與受扶養親屬)不同,實際請以國稅局規定或洽稅務專業人員為準。
❓ 常見問題
❓ 美國對外國投資人的股息預扣稅率是多少?
❓ 買美股 ETF 也有股息預扣稅嗎?
❓ 股息被預扣了,台灣還要申報嗎?
❓ 海外所得要申報的門檻是多少?
❓ 美股資本利得有稅嗎?
❓ 複委託賺多少要繳稅?
❓ 海外所得的 100 萬是個人還是家庭合計?
❓ 複委託持有美股,會被課美國遺產稅嗎?
❓ 美股會被課台灣遺產稅嗎?
❓ 複委託海外所得怎麼報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所得基本稅額條例、遺產及贈與稅法;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美國國稅局(IRS)Publication 515、Estate tax for nonresidents not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試算為假設情境,非稅務建議,實際請洽稅務專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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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風險提示
本文為一般性知識與觀念說明,內容整理自公開資料與元大期貨官方說明,不構成任何買賣建議或邀約。投資有風險,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表現,交易前請詳閱相關公開說明文件並自行審慎評估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