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小孩存股要注意什麼?贈與申報、借子女帳戶、成年後交接

幫小孩存股是父母用孩子的名義開證券戶,定期買股票或 ETF 放在孩子名下,讓資產從小累積。要注意四件事:第一,父母出的錢就是贈與,115 年每位贈與人每年有 244 萬元免稅額,額度內不用繳稅,但把自己名下的股票過戶給孩子,就算沒超過也要申報;第二,錢放進去就是孩子的,不要借孩子帳戶買賣、讓資金來回轉;第三,未成年孩子的股利要併入父母的綜所稅申報;第四,孩子滿 18 歲後帳戶由他作主,交接要提早想好。

📌 重點先看

  • 開戶:未成年人要由父母以法定代理人身分代理開戶(證交所受託契約準則第 2、3 條),多半要臨櫃;交割銀行帳戶也用孩子的名義
  • 出資就是贈與:匯錢給孩子、替孩子出錢買股、把自己的股票過戶給孩子,三種都算;過戶股票即使沒超過 244 萬元,也要申報取得免稅證明書才能移轉
  • 別借孩子帳戶:孩子受贈的財產是他的特有財產,父母可以管理,但非為孩子的利益不得處分(民法第 1088 條);資金來回轉,國稅局可能另行認定
  • 股利要合併申報:未成年子女有所得,要列為受扶養親屬、併入父母申報戶,不能單獨申報;單次股利達 2 萬元另扣 2.11% 補充保費
  • 試算(假設情境):每月 5,000 元、年化 5%,孩子 18 歲時約 1,726,000 元;這筆錢成年後就由孩子決定怎麼用

最後更新:2026/10/03

🎯 歡迎加入槓桿全球贏家:【免費模擬帳號】平台熟悉+真實行情演練

👶 幫小孩開證券戶要準備什麼?誰簽名、能不能線上開

孩子沒有自己簽契約的能力,所以開戶是由父母以法定代理人身分代理。法律上,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民法第 1086 條),對孩子的權利義務原則上由父母共同行使(民法第 1089 條);證交所〈證券經紀商受託契約準則〉第 2 條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代理的,證券經紀商不得接受開戶;第 3 條要求法定代理人親持本人與孩子的身分證正本辦理開戶、當場簽章,孩子還沒領身分證的,可以用戶口名簿代替。準則沒有另設最低年齡,所以新生兒也能由父母代理開戶。

孩子年齡法律上的行為能力開戶與下單時要注意
未滿 7 歲無行為能力(民法第 13 條)由父母代理開戶、簽約、下單;券商實務上多半孩子不用到場,以開戶券商規定為準
7 歲以上、未滿 18 歲限制行為能力;意思表示要得到法定代理人允許(民法第 77 條)常見做法是孩子到場親自簽名、父母一起簽章;各券商要求不同,出發前先電話確認
滿 18 歲成年(民法第 12 條),可以自己開戶父母不再是法定代理人;要代孩子下單,須由孩子出具授權書(受託契約準則第 3 條)

實務上最常卡關的有三點:① 父母要不要都到場:因為權利由父母共同行使,券商通常要雙方簽章,一方到場、另一方出具同意書的做法各家不同;② 交割銀行帳戶也要開孩子的名字,銀行端一樣要法定代理人辦理;③ 未成年人多半不能線上開戶。元大證券的做法(未成年須臨櫃、全台分公司據點)整理在 元大證券開戶說明與全台分公司一覽。父母離婚、由一方行使對孩子的權利義務時,通常要帶能證明的戶籍資料,以券商要求為準。

開好戶以後,要買市值型 ETF、高股息 ETF 還是個股,屬於投資決定,本文不推薦標的;第一次選的人可以先看 第一次投資該買個股還是ETF 與 市值型與高股息型 ETF 的差異。

💰 錢放進孩子帳戶算贈與嗎?三種出資方式怎麼報

算。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4 條,贈與是把自己的財產無償給別人;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5 條第 3 款另外規定,用自己的資金無償替別人購置財產,以贈與論。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在 2026 年 6 月特別針對父母幫子女存股,整理了三種常見方式(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父母幫子女存股,別忘了贈與稅申報!〉(2026/6/5)):

出資方式怎麼算贈與金額要不要申報
父母匯錢到孩子帳戶,孩子帳戶再去買股匯入的金額(現金贈與)同一位贈與人一年內送給所有人合計超過 244 萬元,30 天內申報(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24 條)
父母直接出錢,替孩子買股票父母的出資額(第 5 條第 3 款以贈與論)同上
把父母名下的股票過戶給孩子贈與日收盤價 × 股數即使沒超過 244 萬元也要申報,取得免稅證明書(或繳清證明書)才能辦理股票移轉

244 萬元是以送的人計算:爸爸、媽媽各有一份,但一年內送給所有人(不只這個孩子)的財產要合併算。免稅額的年度數字、級距與「死亡前 2 年內贈與併回遺產」的規定,整理在系列文 贈與稅免稅額怎麼用?,這裡不重複。下面是子女帳戶這個情境特有的四個細節:

  1. 投資收益是孩子的,不算贈與:父母先把錢贈與孩子,孩子用自己名義投資,之後的孳息與投資收益歸孩子所有,這部分不算父母的贈與(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善用免稅額將財產贈與給子女〉)。所以重點是「錢進孩子帳戶的那一刻」要說得清楚。
  2. 未成年人買的東西,預設是父母送的: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5 條第 5 款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購置的財產,視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的贈與;只有能證明付款的錢本來就屬於孩子,才不算。孩子的紅包、壓歲錢如果也拿去買股,最好讓它們有獨立的存入紀錄(例如收到就存進孩子的銀行帳戶),日後才說得清楚。
  3. 過戶股票挑在除權息基準日之前或之後,結果不同:依財政部台財稅第 30580 號(高雄國稅局問答),父母在分配股利基準日前把股票贈與並過戶給未成年子女、已依法申報,之後領的股利是孩子的所得;在基準日後才過戶,那次股利仍屬父母,若一起給孩子要併入贈與。
  4. 扶養費不等於存股基金: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20 條第 1 項第 4 款不計入贈與總額的,是扶養義務人替受扶養人支付的生活費、教育費、醫藥費;把錢存進證券戶投資,不是在支付這三類費用,一般不能用這款主張,個案以國稅局認定為準。

🧮 每月存多少才會碰到 244 萬元?0~18 歲定期定額試算

大多數家庭幫孩子存股是每月幾千元定期定額。下表用程式算每月投入 3,000、5,000、10,000 元,從出生存到 18 歲(216 個月),在三種年化報酬假設下的累積金額,並對照一年投入占免稅額的比例:

以下為假設情境,不代表未來報酬;金額、年化報酬率、殖利率與家庭狀況都是示範用的假設,稅額為依條文與財政部公告的簡化試算,實際以國稅局核定為準。

每月投入一年投入(占 244 萬免稅額)18 年本金合計年化 3% 時 18 歲累積年化 5% 時 18 歲累積年化 7% 時 18 歲累積
3,000 元4 萬元(1.5%)65 萬元85 萬元104 萬元126 萬元
5,000 元6 萬元(2.5%)108 萬元142 萬元173 萬元210 萬元
10,000 元12 萬元(4.9%)216 萬元285 萬元345 萬元421 萬元

怎麼讀這張表:
1. 每月 1 萬元,一年也才 12 萬元,約是免稅額的 5%;只要同一位父母當年沒有其他大額贈與,一般的定期定額不會碰到申報門檻。
2. 真正會碰到門檻的,是一次匯入大筆錢、或把自己名下的股票整批過戶給孩子;股票過戶不論金額都要申報(見上一節)。
3. 長期累積的差距主要來自時間與報酬率假設:每月 5,000 元、年化 3% 與 7%,18 年後差約 68 萬元;報酬率是假設,市場有可能好幾年都是負的。
定期定額和單筆的差異、手續費怎麼算,可以看 定期定額 vs 單筆買進。

🔁 可以用孩子帳戶幫自己買賣嗎?借帳戶與資金來回的風險

常見的情況是:父母把錢分散放在孩子帳戶裡,平常拿來短線操作,需要用錢時再轉回自己帳戶,之後又轉回去。這樣做有兩層問題。

法律上,那筆錢已經是孩子的。孩子因贈與等無償取得的財產是他的特有財產(民法第 1087 條),由父母共同管理,父母有使用、收益的權利,但非為子女的利益,不得處分(民法第 1088 條)。把孩子帳戶的股票賣掉、把錢轉回去繳自己的開銷,就是在處分孩子的財產;等孩子成年,他也有權追問這些錢去了哪裡。

稅務上,國稅局看的是實際金流。資金來來回回時,國稅局可能做出不同的認定:

國稅局可能的看法代表什麼後果
每一次存入都是贈與轉回去的錢再存進來,又算一次新的贈與同一年的贈與金額被墊高,可能超過免稅額;沒申報會被補稅並處罰(下方試算)
根本沒有贈與,只是借孩子名義帳戶實質上還是父母在用股票與收益可能被認定仍屬父母;父母過世時要不要列入遺產,也會跟著有爭議
孩子把錢「送回」給父母未成年孩子的財產被移轉給父母與民法第 1088 條「非為子女利益不得處分」相衝突,帳務也很難說清楚

用一個假設例子算最壞的情況:爸爸 2 月匯 200 萬元到孩子帳戶、6 月轉 150 萬元回自己帳戶交易、10 月再匯 150 萬元回孩子帳戶,當年沒有申報。

以下為假設情境,不代表未來報酬;金額、年化報酬率、殖利率與家庭狀況都是示範用的假設,稅額為依條文與財政部公告的簡化試算,實際以國稅局核定為準。

情境當年被認定的贈與超過 244 萬元的部分贈與稅(10%)未依限申報的罰鍰上限
只在 2 月存一次、不轉回200 萬元00 元—(未超過免稅額,現金贈與不用申報)
兩次存入都被算成贈與350 萬元106 萬元10.6 萬元21.2 萬元(按應納稅額加處 2 倍以下,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44 條)

同樣是「給孩子 200 萬元」,來回一次,帳面上就可能變成 350 萬元的贈與。實際怎麼認定,要看資金用途、借貸或代管的證據,結果以國稅局核定為準;高雄國稅局也提醒父母幫子女存股要留存資金往來證明(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父母幫子女存股,別忘了贈與稅申報!〉(2026/6/5))。

孩子成年後呢?滿 18 歲後父母不再是法定代理人。父母要繼續幫成年孩子下單,依受託契約準則第 3 條,要由孩子出具授權書、留存代理人的印鑑卡或簽名樣式卡,不要直接拿孩子的帳號密碼操作。帳戶裡賺賠都是孩子的,不要把它當成父母自己的第二個交易帳戶。

🧾 孩子的股利要報稅嗎?合併申報與補充保費試算

要。財政部的稅務問答說得很直接:納稅義務人的子女未成年而有所得,應依所得稅法第 15 條列為受扶養親屬,合併申報課稅,不能單獨申報;只有子女在年度中成年或已結婚,該年度可以自行選擇單獨或合併申報(財政部稅務問答 1307)。也就是說,把股票放在孩子名下,股利並不會因此「分開」課稅,而是加進父母那一戶。

股利併入申報戶後,可以選合併計稅(全戶股利 × 8.5% 可抵減稅額,每戶上限 8 萬元,抵減後還有餘額可以退稅)或分開計稅(全戶股利按 28% 單一稅率)(所得稅法第 15 條、財政部稅務問答 1107)。另外,孩子以眷屬身分投保健保時也是健保的保險對象(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2 條),單次股利達 2 萬元,發放時會被扣 2.11% 補充保費(健保署〈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簡介〉)。下表用程式算孩子帳戶在不同市值下,對家庭稅負的影響:

以下為假設情境,不代表未來報酬;金額、年化報酬率、殖利率與家庭狀況都是示範用的假設,稅額為依條文與財政部公告的簡化試算,實際以國稅局核定為準。

孩子帳戶市值一年股利(假設 4%)季配時每次補充保費(季配/年配)父母邊際稅率 5%:全戶稅額增減父母邊際稅率 12%:全戶稅額增減父母邊際稅率 20%:全戶稅額增減父母邊際稅率 30%:全戶稅額增減
50 萬元20,000 元5,000 元0/422 元−700 元+700 元+2,300 元+4,300 元
100 萬元40,000 元10,000 元0/844 元−1,400 元+1,400 元+4,600 元+8,600 元
200 萬元80,000 元20,000 元(達 2 萬)1,688 元/1,688 元−2,800 元+2,800 元+9,200 元+17,200 元
300 萬元120,000 元30,000 元(達 2 萬)2,532 元/2,532 元−4,200 元+4,200 元+13,800 元+25,800 元
500 萬元200,000 元50,000 元(達 2 萬)4,220 元/4,220 元−7,000 元+7,000 元+23,000 元+43,000 元

怎麼讀這張表:
1. 「全戶稅額增減」=股利 × 父母邊際稅率 − 股利 × 8.5%(合併計稅,假設全戶股利未超過約 94 萬元的抵減上限)。邊際稅率 5% 的家庭,孩子的股利反而會減少全戶稅額;邊際稅率 20%、30% 的家庭,孩子的股利就是照父母的稅率在繳稅(綜所稅率見所得稅法第 5 條)。
2. 補充保費看「單次」給付:假設年配息率 4%,季配的話孩子帳戶市值約 200 萬元以上、年配的話約 50 萬元以上,每次發放就會被扣。
3. 孩子滿 18 歲後,如果仍在學、受父母扶養,父母還是可以把他列為受扶養親屬(所得稅法第 17 條),股利一樣併入;不列報扶養,孩子就自己申報。
股利怎麼選合併或分開計稅、補充保費怎麼省,分別看 股利所得該怎麼報稅 與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是什麼;股利何時入帳見 股票股利與現金股利怎麼發。

🎓 孩子滿 18 歲後,帳戶怎麼交接?三種做法

滿 18 歲就是成年(民法第 12 條),父母的法定代理身分結束,帳戶裡的股票、交割帳戶裡的錢,孩子都可以自己下單、賣出、轉帳。成年後,孩子也能自己向國稅局申請本人的財產與所得資料(北區國稅局〈本人財產歸屬資料查詢〉),或透過往來券商開通集保的手機存摺查持股(集保結算所〈集保 e 手掌握〉常見問題),所以「先不要讓他知道」通常藏不住。帳戶從法定代理人代理改成本人使用,要帶身分證件到開戶券商與銀行更新資料、印鑑或簽名樣式,程序依各家規定。

錢給出去就收不回來,所以交接比開戶更需要提前規劃。常見的做法有三種,可以搭配:

做法怎麼做約束力適合
① 逐步說明、讓孩子參與國中、高中開始讓孩子看對帳單、一起決定每月扣款;成年時講清楚這筆錢的來源與期待用途沒有法律約束,靠溝通金額不大、希望孩子學會管錢
② 成年時簽約(附條件或附負擔贈與)例如約定用在學費、創業或買房頭期款;未成年時先寫家庭備忘錄,成年後由孩子自己簽孩子違約時可請求履行或撤銷、請求返還,但無法事前阻止他賣股想讓孩子知道責任,但不想用信託
③ 信託把要給孩子的部分交付信託,由受託人依契約分期交付最強:股票在受託人名下,孩子不能自己賣金額大、擔心孩子一次花光

第 ② 種要注意:孩子未成年時,父母同時是贈與人和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單純收下贈與屬於「純獲法律上利益」,孩子可以自己接受(民法第 77 條但書);但附帶義務的約定就不是純獲利益,父母代孩子跟自己簽約,會碰到民法第 106 條「代理人不得為本人與自己之法律行為」的限制,必要時要向法院聲請選任特別代理人(民法第 1086 條第 2 項)。所以未成年時的「家庭備忘錄」主要是留下溝通紀錄,要有約束力的約定,等孩子成年後自己簽比較實際,細節請洽律師。附條件與附負擔贈與的撤銷規定、信託的設計與課稅,系列文 遺囑、贈與、信託差在哪? 已逐條整理;老後財產管理的信託觀念可參考 金錢信託怎麼把錢用在對的時候。

另一種想法:把它當成「起始金」。理財最錢線一集談子女教育金時提到,與其一開始就規劃 20 年、上千萬的大計畫,不如從孩子出生起用他的名義小額定期定額、不要中斷,讓這筆錢和父母自己的錢分開;等孩子成年,把累積的金額當成一筆起始金交給他嘗試,觀察用得好不好,再決定要不要繼續支持。這個做法的前提,就是帳戶從一開始就真的是孩子的。

✅ 幫小孩存股檢查清單:開戶前、每年、成年前各看一次

時間點檢查項目依據
開戶前用孩子的名義開證券戶與交割銀行帳戶;確認券商要的文件、父母是否都要到場受託契約準則第 2、3 條;民法第 1086、1089 條
每次存錢錢從誰的帳戶出來、匯到孩子帳戶的紀錄留好;紅包、壓歲錢分開存入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5 條第 3、5 款;高雄國稅局提醒
每年 12 月加總爸爸、媽媽各自當年送給所有人的財產,是否超過 244 萬元(以當年度公告為準)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22、24 條;財政部公告
過戶股票前不論金額都先申報取得免稅證明書;留意除權息基準日高雄國稅局 2026/6/5;台財稅第 30580 號
每年 5 月報稅孩子的股利併入父母申報戶;比較合併計稅與分開計稅所得稅法第 15 條;稅務問答 1307
平時不從孩子帳戶把錢轉回自己帳戶,不拿孩子帳戶做自己的短線交易民法第 1088 條
孩子 16~18 歲決定交接方式:逐步說明、成年簽約或信託;讓孩子知道帳戶的存在與用途民法第 12、77、106 條;信託法

清單只整理制度與常見做法,不涉及任何規避稅負的安排。家庭的資產規模、婚姻狀況、孩子人數都不同,金額較大或要簽約、做信託時,請洽會計師或律師。

➡️ 帳戶與資金來源都安排好之後,下一步是把每月扣款設定好。定期定額的設定步驟、最低金額與費用,看這篇: 定期定額怎麼買?基金、台股ETF設定步驟與最低金額

❓ 常見問題

❓ 幫小孩存股要申報贈與稅嗎?

爸爸或媽媽一年內送給所有人的財產各自超過 244 萬元(115 年),要在 30 天內申報;把自己的股票過戶給孩子,沒超過也要申報取得免稅證明書。

❓ 小孩的股利要繳稅嗎?

要。未成年子女的所得要列為受扶養親屬、併入父母申報戶,不能單獨申報;年度中成年或結婚的那年可自行選擇。單次股利達 2 萬元另扣 2.11% 補充保費。

❓ 可以用小孩的證券戶幫自己做短線嗎?

不建議。孩子受贈的財產是他的特有財產,父母非為孩子的利益不得處分;資金來回轉,國稅局可能把每次存入都算成贈與,或認定根本沒有贈與,帳務很難說清楚。

❓ 小孩滿18歲後,帳戶裡的股票是誰的?

是孩子的。成年後父母不再是法定代理人,孩子可以自己下單、賣股、轉帳;想約束用途,可以在成年時另外簽約,或把要給的部分改用信託安排。

❓ 幾歲可以幫小孩開證券戶?

證交所規定沒有另設最低年齡,新生兒也能由父母以法定代理人身分代理開戶。未成年開戶多半要臨櫃,7 歲以上常要孩子到場簽名,文件以開戶券商規定為準。

📚 資料來源

📺 想看完整內容?收看 理財最錢線(元大投顧)〈《睿涵說財經》孩子的未來不能等 教!如何從小培養財商觀念〉:前往 YouTube 觀看

資料來源:理財最錢線(元大投顧)〈《睿涵說財經》孩子的未來不能等 教!如何從小培養財商觀念〉;本文只取「用孩子名義開戶、與父母的錢分開、成年時當起始金」的觀念,法規與稅務全部依下列官方來源

官方來源(查詢日 2026/10/03):開戶—證交所〈證券經紀商受託契約準則〉(115/9/24 版,第 2、3 條);行為能力與法定代理—民法第 12 條、民法第 13 條、民法第 77 條、民法第 106 條、民法第 1086 條、民法第 1087 條、民法第 1088 條、民法第 1089 條;贈與—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4 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5 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20 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24 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44 條、財政部賦稅署 115 年免稅額與課稅級距公告(114/11/27)、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父母幫子女存股,別忘了贈與稅申報!〉(2026/6/5)、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善用免稅額將財產贈與給子女〉、財政部台財稅第 30580 號;所得稅—所得稅法第 5 條、所得稅法第 15 條、所得稅法第 17 條、財政部稅務問答 1307、財政部稅務問答 1107;補充保費—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2 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1 條、健保署〈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簡介〉;成年後查詢—北區國稅局〈本人財產歸屬資料查詢〉、集保結算所〈集保 e 手掌握〉常見問題(全國法規資料庫條文查詢日 2026/10/03)。定期定額累積、資金來回與股利稅負試算,皆為本站依上述規定以程式計算的假設情境,不構成稅務或法律建議;116 年起的免稅額以財政部每年公告為準,個案請洽會計師、律師或國稅局。

延伸閱讀

贈與稅免稅額怎麼用?每年分次贈與 vs 留作遺產的稅負試算

遺囑、贈與、信託差在哪?留股票給孩子怎麼選(含附條件贈與)

元大證券開戶說明|全台分公司地址電話一覽

股利所得該怎麼報稅?合併計稅與分開計稅差異說明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是什麼?股利領多少會被扣

定期定額 vs 單筆買進,兩種方式差異比較

⚠️ 風險提示

本文為市場觀察與總體經濟邏輯分析,內容整理並重新詮釋自公開之財經資訊,僅供市場趨勢與投資邏輯參考,不代表本站對特定產業、個股或商品之投資建議,亦不構成買賣邀約。市場瞬息萬變,任何投資決策請自行審慎評估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