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綱
Toggle用個人帳戶還是公司帳戶來交易,是很多投資人最終都會考慮到的問題。兩者在稅務處理、費用認列、資金運用上各有不同的規則,沒有哪一種一定比較好,適不適合要看每個人的情況。以下從六個面向整理兩者的差異。
一、稅負:課稅方式不一樣
現股買賣
個人買賣上市股票,台灣目前沒有資本利得稅的課稅機制,買賣價差不在所得稅的申報範圍內。公司帳戶不同,買賣股票的獲利會計入公司的營利事業所得,適用 20% 的所得稅率。
股利所得
個人收到股利,可以選擇兩種方式申報:一是合併入綜合所得稅,以累進稅率計算;二是單獨以 28% 稅率分開計稅。選哪一種通常取決於個人整體所得的水位。
公司帳戶依照所得稅法第 42 條,投資國內其他公司所獲配的股利不計入所得額,課稅邏輯和個人是完全不同的框架。
期貨所得
個人的期貨交易所得計入最低稅負制(基本所得額),超過一定門檻才會課稅。公司帳戶的期貨獲利則直接計入營利事業所得,以 20% 稅率課稅。
二、費用認列:公司可以,個人沒有這個機制
公司進行交易,相關費用——例如設備、軟體、資料訂閱、研究工具——在符合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計入成本,減少課稅基礎。
個人帳戶在這方面沒有對應的機制,交易相關支出通常無法從所得中扣除。
三、虧損處理:公司可以結轉,個人不行
公司如果當年度出現虧損,依照所得稅法第 39 條,可以往後結轉最多 10 年,在未來有獲利時抵扣應稅所得。
個人帳戶的期貨虧損無法用來抵扣其他所得,也不能結轉到往後年度。
四、資金運用:留存 vs 當年課稅
公司帳戶的獲利可以選擇留在公司內部,不立刻分配。未分配的盈餘依規定加徵 5% 的未分配盈餘稅,但相比直接分配給股東後個人再課稅,時間點上有一定彈性。
個人帳戶的獲利當年度取得就當年度課稅,沒有留存或遞延的空間。
五、傳承規劃:移轉的標的不一樣
個人名下的資產身故後以遺產的形式移轉,依照遺產淨額適用遺產稅。
如果資產放在投資公司內,移轉的是公司股權,不是資產本身。股權的估值方式與課稅計算邏輯,和直接繼承股票資產是不同的。此外,股東可以在每年的贈與免稅額度內,逐步將股權贈與下一代,這是個人持有資產較難做到的安排。
六、操作限制:個人帳戶反而更單純的情況
現股短線交易
個人現股買賣沒有資本利得稅課稅機制,公司帳戶每筆獲利都要計入所得稅,頻繁進出的成本結構完全不同。
期貨規模較小
個人期貨所得在基本所得額未達門檻之前不會觸發課稅,整體稅負不一定比公司重。
公司維護成本
公司有設立費用,每年也有會計、申報等固定支出,如果交易規模還小,這些成本可能高於稅務結構上的差距。
法人和自然人在課稅框架、費用認列、虧損處理這幾個面向的規則差距明顯,但適合哪一種,取決於操作型態、所得水位和整體財務規劃。這篇整理的是制度面的差異,實際評估建議找熟悉投資稅務的會計師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