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稅免稅額怎麼用?每年分次贈與 vs 留作遺產的稅負試算

贈與稅免稅額怎麼用?贈與稅免稅額是每一位贈與人每年可以免稅送出的金額,115 年(2026 年)為 244 萬元,以「送的人」計算、不論送給幾個人;父母各有一份,夫妻一年合計可免稅移轉 488 萬元。超過的部分課 10% 起跳的贈與稅;留到身後則變成遺產,先扣 1,333 萬元免稅額與各項扣除額,再依 10%、15%、20% 累進課遺產稅。下面用財政部公告數字,以程式試算四種資產規模下兩種做法差多少稅。

📌 重點先看

  • 115 年數字:贈與稅免稅額每人每年 244 萬元;遺產稅免稅額 1,333 萬元;兩稅都是 10%、15%、20% 三級累進(財政部 114/11/27 公告)
  • 免稅額跟著「送的人」走:一年內送給所有人合計扣一次;父母各自一份,但錢要真的是各自名下的
  • 不計入贈與總額:子女婚嫁時父母各 100 萬元、夫妻互贈、扶養義務人付的生活費教育費醫藥費
  • 死亡前 2 年內送給配偶、子女、孫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及其配偶的財產,會併回遺產課稅
  • 試算(假設情境):每位父母資產 1 億元,連續 10 年用滿免稅額,遺產稅約從 981.5 萬元 降到 615.5 萬元;夫妻合計少繳約 732 萬元

最後更新:2026/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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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贈與稅免稅額是多少?115 年遺產稅、贈與稅數字一次看

遺產稅與贈與稅的免稅額、扣除額與課稅級距,會依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累計上漲達 10% 才調,財政部每年 12 月底前公告下一年的金額(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2 條之 1)。所以條文上寫的是原始金額(贈與稅免稅額 220 萬元、遺產稅免稅額 1,200 萬元),實際適用要看當年度公告。115 年發生的贈與或繼承,財政部在 114 年 11 月 27 日公告全部維持不變(財政部 114/11/27 新聞稿):

項目贈與稅遺產稅說明
免稅額每位贈與人每年 244 萬元1,333 萬元條文原額 220 萬、1,200 萬,依物價指數調整(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2 條之 1)
10%課稅贈與淨額 2,811 萬元 以下課稅遺產淨額 5,621 萬元 以下條文原額 2,500 萬/5,000 萬
15%超過 2,811 萬元~5,621 萬元超過 5,621 萬元~1 億 1,242 萬元超過部分才適用較高稅率(累進)
20%超過 5,621 萬元超過 1 億 1,242 萬元累進:只有超過門檻的那一段課 20%
計算單位贈與人、曆年(1/1~12/31)合計每一位過世的人贈與稅: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9 條;遺產稅: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3 條

網路上常見「免稅額 240 萬」的說法,不是任何一個年度的公告數字:111 年起是 244 萬元(遺產稅免稅額同時由 1,200 萬元調為 1,333 萬元,見賦稅署 110/11/24 公告),在那之前是 220 萬元。116 年(2027 年)的金額要等財政部年底公告,若有調整,以公告為準。

遺產稅還可以再扣哪些?115 年扣除額

遺產稅不是拿全部財產直接乘稅率,而是「遺產總額-不計入項目-扣除額-免稅額」得出課稅遺產淨額,再套級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3 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7 條)。115 年的金額如下(財政部〈115年度遺產稅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金額〉):

扣除項目115 年金額條件
配偶扣除額553 萬元被繼承人遺有配偶
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每人 56 萬元未成年者按距成年年數,每年加扣 56 萬元
父母扣除額每人 138 萬元被繼承人父母在世
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 693 萬元上述配偶、子女、父母若為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
受扶養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每人 56 萬元需為受被繼承人扶養
喪葬費扣除額138 萬元固定金額
不計入遺產總額日常生活必需器具 100 萬元、職業工具 56 萬元在此金額內不算遺產

站內另一篇股票與期貨的獲利累積,怎麼傳給下一代才划算?談的是「個人持有」與「投資公司持有」在傳承上的課稅邏輯差異;本文專注在免稅額與分年贈與的數字,兩篇可以搭配看。

👨‍👩‍👧 免稅額怎麼算?以「送的人」計算,父母各一份

贈與稅是按贈與人每年的贈與總額計算(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9 條):每年 1 月 1 日到 12 月 31 日,你送給所有人的財產加總,先扣 244 萬元免稅額(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22 條),超過才課稅。幾個重點:

問題答案依據
送給 3 個孩子,免稅額有 3 份嗎?沒有。同一位贈與人一年只有一份 244 萬元,3 個孩子合計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9 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22 條
爸爸、媽媽可以各送 244 萬嗎?可以,各自計算;但「贈與」是以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人,錢要真的是各自名下的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4 條
一年內分好幾次送?要合併計算;超過免稅額後的每一次,都要把前面幾次一起申報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9 條第 2 項、第 25 條
超過免稅額多久內要申報?超過免稅額的那次贈與發生後 30 日內第 24 條
沒超過要申報嗎?條文只要求超過才申報;但不動產等要辦移轉登記的財產,需要國稅局核發的證明才能過戶第 8 條

所以父母兩人連續 10 年各用滿免稅額,可以免稅移轉 4,880 萬元;這就是「分年贈與」的基本盤。要注意的是,夫妻共用同一個帳戶的錢、或其實全部來自其中一人,並不會因為「兩個人簽名」就變成兩份免稅額。

🎁 哪些贈與不用算進去?婚嫁 100 萬、夫妻互贈與扶養費

下面這些財產移轉不計入贈與總額,不會吃掉 244 萬元的免稅額(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20 條):

項目額度要注意
子女婚嫁時父母贈與的財物父、母各自對每位結婚子女 100 萬元 以內國稅局實務以登記結婚前後 6 個月內的贈與認定;要申報並附結婚戶籍資料與金流證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2026/2/2 說明)
配偶相互贈與不限金額不計入贈與總額,但死亡前 2 年內送給配偶的財產仍會併回遺產(下一節)
扶養義務人支付的生活費、教育費、醫藥費依實際支付限於扶養義務人實際為受扶養人支付的這三類費用;是否符合,個案以國稅局認定為準
捐贈政府、公立機關、公營事業或合格公益財團法人依實際捐贈需符合條文與行政院規定的標準
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與地上農作物贈與民法第 1138 條所定繼承人受贈後 5 年內要繼續作農業使用,否則追繳

以子女結婚那一年為例:父、母各自「免稅額 244 萬+婚嫁 100 萬」,兩人合計可免稅給 688 萬元。如果婚期在年初,前一年底先各用一次當年度的免稅額,兩個年度合計可達 1,176 萬元(國稅局也用過類似例子說明,見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跨年度贈與」例子,當時免稅額為 220 萬元)。婚嫁 100 萬元是條文直接寫死的金額,不在物價指數調整的項目裡。

⏳ 死亡前 2 年內的贈與會併回遺產:哪些人算?

這條規定是分年贈與最容易被誤會的地方。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5 條,被繼承人死亡前 2 年內贈與給下列的人,過世時一律視為遺產、併入遺產總額課稅,不論當時有沒有繳贈與稅。範圍不是用「幾親等」劃,而是看配偶加上民法第 1138 條、民法第 1140 條的各順序繼承人與他們的配偶:

受贈人死亡前 2 年內的贈與會不會併回遺產?說明
配偶會夫妻互贈不課贈與稅,但死亡前 2 年內送的仍併回遺產(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5 條第 1 項第 1 款)
子女、孫子女等直系血親卑親屬會民法第 1138 條第一順序;代位繼承人依第 1140 條
父母會第二順序繼承人
兄弟姊妹會第三順序繼承人
祖父母會第四順序繼承人
上面這些人的配偶(媳婦、女婿、孫媳婦等)會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5 條第 1 項第 3 款
其他人(例如朋友、姪子女)不併入不在條文名單內;但贈與當年照常算進贈與總額、課贈與稅

有些說法認為「送給配偶沒有時間限制」,這不對:夫妻互贈只是不課贈與稅,2 年內過世仍要併回遺產。併回之後,當初已繳的贈與稅(和土地增值稅),可以連同按郵政儲金一年期定存利率計算的利息,從遺產稅裡扣抵,但以併入後增加的遺產稅為限(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1 條第 2 項)。

📌 2026 年 9 月 11 日修法重點:依修正後的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6 條第 3 項,併入遺產的受贈財產,按它占遺產總額的比例算出那部分遺產稅,由受贈人當納稅義務人、以受贈財產為限;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7 條之 1也規定,算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時,死亡前 2 年內送給配偶的財產視為被繼承人現存財產(財政部 2026/8/21 遺贈稅法修正三讀新聞稿)。也就是說,「快走前先過戶給某個孩子」不但會併回遺產,那部分的稅還會算到收的人身上。

繼承人有哪些順序、各自分多少、寫遺囑後最少要留多少給法定繼承人,請看系列文繼承順位怎麼排?單身、頂客族的財產會給誰。特留分(法律保留給繼承人的最低份額)目前的狀態是:民法第 1223 條已於 2026 年 8 月 17 日修正公布、新條文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但自公布後六個月才施行;現行仍施行舊條文(兄弟姊妹特留分為應繼分三分之一),新舊法依被繼承人死亡時點適用。

🧮 試算:留作遺產 vs 每年分次贈與,差多少稅?

下面用程式試算同一筆資產「全部留作遺產」和「每年在免稅額內分次贈與」的差別。假設條件:父母各自名下資產相同(下表為每一位父母的金額)、有 2 名成年子女;資產價值不變(不假設漲跌)、生前不動用;遺產稅只扣免稅額 1,333 萬、子女扣除額 2×56 萬、喪葬費 138 萬,共 1,583 萬元,不計配偶扣除額與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第一位過世時配偶若在世,稅會再低一些,所以本表偏保守);分年贈與每年剛好用滿 244 萬元,最後一次贈與距離過世超過 2 年。

以下為假設情境,不代表未來報酬;稅額為依條文與財政部公告級距的簡化試算,實際以國稅局核定為準。

每位父母資產全部留作遺產:遺產稅分 10 年贈與後:遺產稅分 20 年贈與後:遺產稅10 年計畫每人少繳夫妻合計少繳(10 年)
3,000 萬元141.7 萬元0 元(送出 2,440 萬元)0 元(送出 3,000 萬元)141.7 萬元283.4 萬元
6,000 萬元441.7 萬元197.7 萬元(送出 2,440 萬元)0 元(送出 4,880 萬元)244 萬元488 萬元
1 億元981.5 萬元615.5 萬元(送出 2,440 萬元)353.7 萬元(送出 4,880 萬元)366 萬元732 萬元
2 億元2,840.3 萬元2,352.3 萬元(送出 2,440 萬元)1,864.3 萬元(送出 4,880 萬元)488 萬元976 萬元

怎麼讀這張表:

1. 資產 6,000 萬元 以下:扣完 1,583 萬元 之後落在 10% 級距,分年贈與省下的大約就是「送出金額 × 10%」;資產 3,000 萬元的人,送 10 年後遺產已低於減除額,遺產稅歸零。

2. 資產上億:遺產的最上面那一段落在 15%、20%,每送出 1 元等於從最高級距拿掉 1 元,省得比較多。以每人 2 億元為例,10 年分年贈與每人少繳 488 萬元。

3. 資產規模越大,244 萬元的年度額度就顯得越小:每人 2 億元送 20 年也只移轉 4,880 萬元,大部分仍留在遺產裡。這也是為什麼資產上億的家庭,會進一步考慮下一節「超過免稅額多送」的做法。

本表假設資產價值不變;若送出去的是會增值的資產,未來的增值也跟著留在受贈人名下、不再算進遺產,這是分年贈與另一個常被提到的理由,但資產價格會漲會跌,不能預先算成確定的數字。

如果最後兩年的贈與落在「死亡前 2 年內」?

同樣是 10 年計畫,假設最後兩次贈與(各 244 萬元,每人共 488 萬元)的贈與日都落在過世前 2 年內,這兩筆會併回遺產。因為這些贈與在免稅額內、當初沒繳贈與稅,所以沒有可扣抵的稅:

以下為假設情境,不代表未來報酬;稅額為依條文與財政部公告級距的簡化試算,實際以國稅局核定為準。

每位父母資產10 年計畫(無併回):遺產稅最後 2 年併回後:遺產稅多繳可扣抵的已納贈與稅
3,000 萬元0 元0 元0 元0(免稅額內沒繳贈與稅,沒有可扣抵的稅)
6,000 萬元197.7 萬元246.5 萬元48.8 萬元0(免稅額內沒繳贈與稅,沒有可扣抵的稅)
1 億元615.5 萬元688.7 萬元73.2 萬元0(免稅額內沒繳贈與稅,沒有可扣抵的稅)
2 億元2,352.3 萬元2,449.9 萬元97.6 萬元0(免稅額內沒繳贈與稅,沒有可扣抵的稅)

結論很直接:分年贈與要趁健康時開始、越早越好,拖到最後兩年才大量移轉,效果會被這條規定抵銷。

📈 超過免稅額要不要多送?10% 換 15~20% 的算法

贈與稅與遺產稅都是 10% 起跳,但贈與稅是「每人每年」各自從 10% 算起,遺產稅則是一次全部累進。所以如果你的遺產最上面那一段會落在 15% 或 20%,把那一段提早送出去、改繳 10% 的贈與稅,總稅負可能比較低。

先看一筆簡單的帳:假設遺產最上面那一段適用 20%,多送 500 萬元:留在遺產要繳 100 萬元;改成贈與要繳 50 萬元 贈與稅,而這筆稅款本身也離開了遺產,又少了 10 萬元 遺產稅,淨成本約 40 萬元,差距約 60 萬元。反過來說,遺產本來就落在 10% 級距的人,多送只是把稅提早繳、還失去現金的運用彈性,並不划算。

下表接在上一節「10 年分年贈與」之後,算出每種規模值得多送多少:只把超過 5,621 萬元(遺產稅 10% 級距上限)的那一段,分 10 年用 10% 的贈與稅送出去。

以下為假設情境,不代表未來報酬;稅額為依條文與財政部公告級距的簡化試算,實際以國稅局核定為準。

每位父母資產10 年贈與後的課稅遺產淨額落在 15%、20% 的部分10 年內額外贈與額外贈與稅(10%)遺產稅 → 贈與稅+遺產稅再少繳
3,000 萬元0(已低於減除額)沒有不需要—0 元0(多送只是提早繳 10%)
6,000 萬元1,977 萬元沒有,已在 10% 級距內不需要—197.7 萬元0(多送只是提早繳 10%)
1 億元5,977 萬元356 萬元共 323.6 萬元(每年多 32.4 萬元)32.4 萬元615.5 萬元 → 594.5 萬元21 萬元
2 億元15,977 萬元10,356 萬元共 9,414.5 萬元(每年多 941.5 萬元)941.5 萬元2,352.3 萬元 → 1,503.6 萬元848.7 萬元

表中每年額外贈與的課稅淨額都在贈與稅 10% 級距(2,811 萬元)以內;若一年送得更多、跨進 15% 級距,優勢就會縮小。另外三個前提要記得:① 多送的部分若在死亡前 2 年內,一樣會併回遺產(已繳的贈與稅可扣抵);② 送出去就是受贈人的,你失去控制權;③ 贈與稅要先用現金繳。

🏠 送股票、送房子,計價方式一樣嗎?

贈與或遺產的價值,原則上都以贈與日或過世當天的「時價」計算(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0 條),但不同資產的時價定義不一樣:

資產怎麼計價要注意
上市、上櫃股票與 ETF贈與日(或繼承開始日)的收盤價;興櫃股票用當日加權平均成交價當天沒有成交就往前找;價格劇烈變動時用前一個月平均(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 28 條)
現金、存款實際金額資金流向要清楚,避免「存進孩子帳戶又轉回來」
土地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生前贈與要繳土地增值稅;因繼承移轉的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土地稅法第 28 條)
房屋評定標準價格房屋贈與要申報繳納契稅(契稅條例第 2 條),日後出售另有所得稅規定,建議先請地政士或會計師試算
海外資產、美股依所在地法律可能另有遺產稅美股的美國遺產稅門檻見複委託的稅務說明

存股族用股票做分年贈與時,每次送出的張數乘上當天收盤價就是贈與金額,同一年內送了幾次要合併計算。股價高的年度,同樣 244 萬元能送出的張數就比較少。

⚠️ 分年贈與常見的 5 個誤區

1. 以為每個孩子各有 244 萬:免稅額跟著贈與人,不跟著受贈人。
2. 錢在孩子名下,實際還是父母在用:資金來回轉、帳戶仍由父母操作,國稅局可能認定根本沒有贈與,或另外認定為贈與(第 5 條列有多種「以贈與論」的情形,例如二親等間的買賣若拿不出付款證明)。
3. 拖到最後才送:死亡前 2 年內送給配偶與各順序繼承人的財產會併回遺產,2026 年修法後那部分的稅還由受贈人負擔。
4. 只看稅、不看控制權:送出去的財產屬於受贈人,成年子女可以自由處分;想保留控制,要搭配附條件贈與、遺囑或信託。
5. 沒預留繳稅的錢:遺產稅沒繳清前,遺產不能分割或辦理移轉登記(第 8 條);法律另有分期與實物抵繳的規定(第 30 條),細節依國稅局核准為準。

本文只整理制度與試算,不討論任何規避稅負的做法。每個家庭的資產組成、婚姻狀態、繼承人與健康狀況都不同,實際規劃請諮詢會計師、律師或地政士。老後財產管理與信託的觀念,可以參考退休最怕老、病、窮?金錢信託怎麼把錢用在對的時候。

➡️ 算完稅之後,下一個問題通常是「要用什麼方式給」:直接贈與、附條件贈與、遺囑還是信託?各自的控制權與稅負時點,請看 《遺囑、贈與、信託差在哪?留股票給孩子怎麼選》

❓ 常見問題

❓ 贈與稅免稅額2026年是多少?

2026 年(115 年)的贈與,每位贈與人每年免稅額 244 萬元,與前一年相同。2027 年的金額由財政部在 2026 年 12 月底前公告,請以公告為準。

❓ 父母一年可以免稅給孩子多少錢?

父、母各有一份,錢真的來自各自名下時,一年合計 488 萬元。孩子結婚那年,父母還可各送 100 萬元婚嫁贈與,不計入贈與總額,但要申報。

❓ 給兩個小孩,免稅額會變兩倍嗎?

不會。免稅額是以「送的人」計算,一年內送給所有人的金額合計扣一次 244 萬元;送給兩個、三個孩子,都是同一個額度,不是每個孩子各一份。

❓ 夫妻互相贈與要繳贈與稅嗎?

配偶相互贈與不計入贈與總額,不課贈與稅、也沒有金額上限。但贈與後 2 年內贈與人過世,送給配偶的財產會視為遺產併入課遺產稅。

❓ 沒超過免稅額也要申報嗎?

依條文,一年贈與總額超過免稅額才要在 30 日內申報。但不動產等要辦移轉登記的財產,需要國稅局核發的證明才能過戶,實務上免稅額內也會去申報。

❓ 死前兩年送給孫子也要併入遺產嗎?

要。孫子女屬於直系血親卑親屬,是民法所定的繼承人順序之一,死亡前 2 年內送給孫子女、子女、配偶、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及他們的配偶,都會併回遺產。

資料來源(查詢日 2026/10/03):財政部賦稅署〈115年發生繼承或贈與案件適用之免稅額、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公告(114/11/27)(含一覽表)、財政部 114/11/27 新聞稿、財政部〈115年度遺產稅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金額〉;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4、5、6、8、10、11、12 條之 1、13、15、17、17 條之 1、19、20、22、24、25、30 條、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 28 條、土地稅法第 28 條、契稅條例第 2 條、民法第 1138 條、民法第 1140 條、民法第 1223 條(全國法規資料庫,整編至 115/9/24;遺產及贈與稅法最新修正公布日 115/9/11);財政部 2026/8/21 遺贈稅法修正三讀新聞稿;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2026/2/2 說明、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跨年度贈與」例子。試算為本站依上述規定以程式計算之假設情境(資產規模、子女人數、資產價值不變、不計配偶扣除額皆為假設),不構成稅務或法律建議;116 年起的金額以財政部每年公告為準,個案請洽會計師、律師或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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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風險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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