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與期貨的獲利累積,怎麼傳給下一代才划算?

當股票與期貨的交易獲利在多年間持續累積,如何將這些資產傳給下一代,稅負和移轉方式的選擇會變得愈來愈重要。個人直接持有資產和透過投資公司持有,在傳承規劃上有不同的課稅邏輯。

個人持有資產:身故後以遺產稅計算

個人名下的股票、資金等資產,身故後以遺產的形式移轉給繼承人。遺產淨額(總資產扣除負債及相關扣除額後)依照累進稅率課徵遺產稅,稅率視遺產淨額規模而定。

直接持有的資產,價值計算方式相對直接——上市股票以市價或規定評價基準計算,現金以帳面金額計算。

透過投資公司持有:移轉的是股權

如果交易資產放在投資公司內,身故時移轉給繼承人的是公司股份,而不是股票或資金本身。公司股權的遺產稅評價方式,和直接持有上市股票或現金的計算方式不同,採用公司淨值或特定評價基準來估算股權價值。

不同的評價基準,在同樣的資產規模下,可能產生不同的課稅基礎,這是個人持有和公司持有在傳承稅務上的關鍵差異。

遺產稅、贈與稅的免稅額與級距是多少?投資公司股權怎麼估、控制權怎麼移

上面提到遺產稅按累進稅率課,下一段會談生前在贈與免稅額度內逐年移轉股權。動手之前,先把三件事弄清楚:115 年(2026 年)實際的免稅額與級距、投資公司的股權怎麼估價,以及股權送出去之後,公司由誰說了算。

115 年免稅額與課稅級距

免稅額與級距金額會依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財政部每年 12 月底前公告下一年適用的金額(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2 條之 1)。115 年發生的贈與或繼承,財政部 114 年 11 月 27 日公告全部維持不變(財政部 114/11/27 公告):

項目贈與稅(按每位贈與人一年合計)遺產稅(按每位過世的人)
免稅額每年 244 萬元1,333 萬元
10%課稅贈與淨額 2,811 萬元以下課稅遺產淨額 5,621 萬元以下
15%超過 2,811 萬元~5,621 萬元超過 5,621 萬元~1 億 1,242 萬元
20%超過 5,621 萬元超過 1 億 1,242 萬元
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9 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3 條

累進的意思是只有超過門檻的那一段適用較高稅率。遺產稅在扣免稅額之外,還可以減配偶、子女、父母、喪葬費等扣除額;115 年的完整扣除額,以及「每年分次贈與」和「全部留作遺產」差多少稅的試算,見贈與稅免稅額怎麼用?每年分次贈與 vs 留作遺產的稅負試算。

另外,遺產及贈與稅法在 115 年 9 月 11 日修正公布、自公布日施行(第 59 條)。和逐年移轉股權最相關的是死亡前 2 年內的贈與:送給配偶、各順序繼承人及其配偶的財產,過世時仍要併回遺產(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5 條);修正後的第 6 條第 3 項規定,併回的這部分按占遺產總額的比例算出的遺產稅,由收到財產的人當納稅義務人,並以受贈財產為限(財政部 2026/8/21 三讀新聞稿)。也就是說,最後兩年才送給孩子的股權不但會回到遺產,那部分的稅也算到孩子頭上,逐年移轉越早開始,效果越完整。

投資公司的股權怎麼估?按調整後的資產淨值,不是面額

投資公司的股票沒有上市櫃,贈與或繼承時以當天公司的資產淨值估價;公司帳上的土地、房屋低於公告土地現值或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要調高,公司持有的上市櫃股票要按收盤價估,有限公司的出資額也準用同樣的方法(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 29 條)。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2026 年 3 月特別提醒:不能用股票面額或出資額申報;公司持有的上市櫃股票,帳載金額低於收盤價時要按收盤價調高,該局的例子中收盤價低於帳載金額則免予調整(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2026/3/12 說明)。

所以投資公司裡如果大多是上市櫃股票和現金,股權估價會很接近這些資產的市值減負債,把股票放進公司本身不會讓它變便宜;兩種持有方式的差別,主要在後面談的移轉方式與控制權。以下用一家假設的投資公司,看每位父母一年 244 萬元的免稅額能送出多少股:已發行 5,000,000 股(面額 10 元),帳上有上市櫃股票(按買進成本記 6,000 萬元)與現金 1,000 萬元、沒有負債;贈與日那些股票的收盤市值是 9,000 萬元。

以下為假設情境,不代表未來報酬;稅額為依法條與財政部公告的簡化試算,實際以國稅局核定為準。

估價方式每股價值244 萬元可送股數國稅局按調整後淨值核定的贈與額每位父母要繳的贈與稅說明
用面額申報(錯誤)10 元244,000 股4,880,000 元約 244,000 元國稅局說明不能用面額或出資額
用帳面淨值、上市股票沒按收盤價調整14 元174,285 股3,485,700 元約 104,570 元帳載 6,000 萬元低於收盤市值 9,000 萬元,要調高
按調整後的資產淨值20 元122,000 股2,440,000 元0 元(在免稅額內)正確做法

用面額算,以為一年送 244,000 股剛好在免稅額內,核定下來其實送了 4,880,000 元,超過免稅額的部分要補稅(還要在超過免稅額的贈與發生後 30 日內申報)。實際每股淨值要用贈與日的資產負債表調整計算,建議請會計師處理;公司持有的股票上漲的年度,同樣 244 萬元能送的股數就會變少。

每年用免稅額送股權,孩子幾年後持股過半?

延續上面的假設:父母各持 2,500,000 股(各 50%),每年各送剛好 244 萬元的股權給孩子(第 1 年每股淨值 20 元,每位父母送 122,000 股)。情境 A 假設每股淨值一直維持 20 元;情境 B 假設公司持有的資產讓每股淨值每年增加 5%。表中是孩子合計的持股比例:

以下為假設情境,不代表未來報酬;稅額為依法條與財政部公告的簡化試算,實際以國稅局核定為準。

經過年數情境 A:每股淨值不變情境 B:每股淨值每年增加 5%
第 1 年4.9%(父母合計 95.1%)4.9%(父母合計 95.1%)
第 5 年24.4%(父母合計 75.6%)22.2%(父母合計 77.8%)
第 10 年48.8%(父母合計 51.2%)39.6%(父母合計 60.4%)
第 11 年53.7%(父母合計 46.3%)42.6%(父母合計 57.4%)
第 14 年68.3%(父母合計 31.7%)50.7%(父母合計 49.3%)
第 15 年73.2%(父母合計 26.8%)53.2%(父母合計 46.8%)
第 20 年97.6%(父母合計 2.4%)63.9%(父母合計 36.1%)
孩子合計超過一半的年份第 11 年第 14 年

怎麼讀:淨值成長越快,同樣的免稅額能送的股數越少,移轉就越慢;在孩子合計超過一半之前,父母合計仍握有多數表決權。表中的「孩子」是合計,有兩個以上孩子時,每個人的持股還要再分;父母若在最後兩年內過世,那兩年送出的股權會依第 15 條併回遺產。

控制權的觀念:股權送出去,表決權也跟著走

贈與是把自己的財產無償給對方(民法第 406 條),投資公司的股權一過戶,附帶的權利也一起移轉:股份有限公司每股有一表決權(公司法第 179 條),股東會一般決議要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的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第 174 條),董事也由股東會選任(第 192 條)。贈與稅只看「送了多少錢」,控制權看的是「送了多少表決權」,兩件事要分開規劃。常見的做法與要注意的地方:

想保留的控制可以怎麼做要注意依據
股東會的一般決議仍由父母主導控制每年送出的比例,父母合計維持過半表決權(見上一張試算)還留在父母名下的股權,過世時仍是遺產公司法第 174 條、第 179 條
投資公司是有限公司表決權預設每位股東一票、不看出資多寡,可以用章程改成按出資比例;股東轉讓出資要經其他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孩子成為股東後,章程沒改的話,人數一多就可能變成多數;董事要經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選任公司法第 102 條、第 108 條、第 111 條
不想讓股權流到家族以外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不超過 50 人)可在章程載明股份轉讓的限制限制要寫進章程;有印製股票的,要在股票上明顯註記公司法第 356 條之 1、第 356 條之 5
父母持股變少,仍想保有關鍵事項的決定權非公開發行的公司可在章程訂複數表決權特別股,或對特定事項有否決權的特別股這類特別股贈與或繼承時怎麼估價,先請會計師向國稅局確認公司法第 157 條(公開發行公司不適用)、第 356 條之 7
想管住孩子什麼時候能處分、怎麼分配把股權交付信託,處分、給付時間寫進信託契約自益、他益的課稅時點不同遺囑、贈與、信託差在哪?

遺囑、直接贈與、附條件贈與與信託四種工具的控制權完整比較,見遺囑、贈與、信託差在哪?留股票給孩子怎麼選。如果沒有事先安排、股權留到過世,會依繼承順位與應繼分分給繼承人,寫遺囑也要顧到特留分,見繼承順位怎麼排?單身、頂客族的財產會給誰。投資公司的股票不容易變現,遺產稅的現金從哪裡來、能不能分期或用遺產抵繳,見遺產稅繳不出來怎麼辦?分期、實物抵繳與預留稅源試算。

開始逐年送股權之前:①按贈與日調整後的資產淨值算股數,不要用面額;②最後兩年送出的股權會併回遺產,那部分的稅由收到股權的孩子負擔;③先決定父母要保留多少表決權、章程要不要修改,再決定每年送多少。個案請會計師、律師一起評估。

每年在贈與免稅額度內逐步移轉股權

除了身故後的遺產移轉,另一種常見的規劃方式是在生前逐步移轉。台灣每人每年有一定額度的贈與免稅額度,在這個額度內將投資公司的股份贈與子女,不需繳納贈與稅。

個人直接持有股票也可以做贈與,但股票的市價計算方式和公司股權的評價基準不同,在整體規劃上有不同的操作邏輯。長期、逐年地在免稅額度內移轉,是許多有傳承需求的投資人採用的方式。

傳承規劃涉及遺產稅、贈與稅和公司估值等多個面向,個人持有和投資公司持有各有不同的適用規則。這是一個需要長期規劃的議題,建議找熟悉遺產傳承和稅務的專業人士一起評估。

延伸閱讀

❓ 個人持有資產身故後,怎麼課遺產稅?

個人名下的股票、資金等資產身故後以遺產形式移轉給繼承人,依遺產淨額(總資產扣除負債及相關扣除額後)課徵累進稅率的遺產稅,上市股票以市價或規定評價基準計算。

❓ 透過投資公司持有資產,身故時移轉的是什麼?

移轉給繼承人的是公司股份,而不是股票或資金本身,公司股權的遺產稅評價方式採用公司淨值或特定評價基準來估算,跟直接持有上市股票或現金的計算方式不同。

❓ 生前逐步移轉股權的贈與規劃是怎麼運作的?

台灣每人每年有一定額度的贈與免稅額度,在這個額度內將投資公司股份贈與子女不需繳納贈與稅,長期逐年在免稅額度內移轉,是許多有傳承需求的投資人採用的方式。

❓ 個人直接持有股票也可以做贈與規劃嗎?

可以,但股票的市價計算方式和公司股權的評價基準不同,在整體傳承規劃上有不同的操作邏輯。